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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蒙德·钱德勒 字数:6471 更新:2026-03-10 19:01:38

27

“给我钱。”

雨点噼里啪啦地敲打着那辆灰色普利茅斯轿车车顶,发动机在突突响着。一道紫光从高耸的布洛克大厦上方的绿色塔楼射下来,射在了我们头上。在这个湿漉漉的、黑暗的城市中,显得孤单而又安静。她伸出了手,手上戴着黑色的皮手套,我把钱放到她的手里。借着车内仪表盘的微弱灯光,她弯下腰数了数。咔嚓一声,提包打开了;咔嚓一声,提包又关上了。她往这边挪了一下,喘了一大口气。

“侦探先生,我就要走了,我打算离开这里。我实在是太需要这笔钱了,这是我的路费。哈里到底怎么了?”

“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凯尼诺知道了他的事儿。我已经告诉你他跑了,也给你钱了,你把哈里忘掉吧。我想要知道你带给我什么情报。”

“你很快就会知道了。在上上个星期日,我和乔开车兜风,开到了弗切尔大街上。当时天已经很晚了,街上的路灯纷纷亮起来,汽车就像平常一样多。我们的车超过了一辆棕色的小轿车,我看见开车的是一个女人,一个男人坐在她的身边,这个男人长得又矮又黑。我曾经见过这个女人,她长着一头金色的头发,她就是艾迪·马尔斯的妻子,凯尼诺就是她身边的那个男人。你只要见过这两个人一次,就永远都会记得他们。布洛迪非常擅长跟踪,所以他就反向跟踪这辆车,开在了这辆车的前面。当时这个保镖正带着那个女人出来散心。就在利尔里特东面一英里左右的地方,有一条拐向山丘的岔路,路的北面是一块荒地,非常荒凉,什么都没有,好像是地狱的后院一样;路的南边是一片橘子园。一个生产杀虫剂的化工厂坐落在山脚下。公路边有一个小铺子,主营修理汽车和喷漆,当然也可能是一个走私汽车的中转站,店主名叫艾特·赫克。我看见一个木房子位于车库的后面,房子再往后就是山脚,那个女人就躲在这个地方。这块地方只有光溜溜的石头,还有一个绵延几英里的杀虫剂工厂。他们开车来到了这条路上,乔·布洛迪开在前面,然后调转车头,我看到了他们的汽车拐了一个弯儿,来到了木房子的岔路上。我们在那里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足足等了半个小时,也没有看见其他人从那条路过来。当天已经完全暗下来的时候,乔悄悄地出去查看了一下。他回来的时候告诉我,那辆轿车就在房子的前面停着,里面有收音机的声音,还有灯光。后来我们就回来了。”

有汽车在维尔希尔大街上行驶,我听到了轮胎的沙沙声。她不再说了。我说:“你也就知道这点事儿,也许他们现在已经换了好几处地方,难道你只能让我用钱来买这点消息?你能保证绝对是那个女人吗?”

“侦探先生,再见了。你只要见过她一次,在第二次的时候就一定不会看走眼。我的日子一向过得不太好,你应该祝我好运才对。”

我说:“那是当然。”说完以后就穿过马路,来到了我的汽车的前面。

那辆灰色的普利茅斯汽车加速开走了,很快转了一个弯儿,开到了日落广场。马达的声音消失了,随之而去的还有金头发的阿戈尼丝。她永远都不见了,至少再也和我没关系了。死于非命的人已经达到了三个:盖格、布洛迪,还有哈里·琼斯。但这个女人却在大雨中,不知不觉地开车逃跑了,临走之前包里还带着我的两百块钱。我踩下汽车的油门儿,把车开到了城里,饱饱地吃了一顿晚餐。在这样的大雨里,开四十英里车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况且我还想着把车开回来。

我向北驶去,过了河,最后来到了巴萨迪那。一来到这里就感觉像是进了一片橘子林,在车灯的照射下,这些密集的雨点看起来好像一道白色的瀑布。车窗上的雨刷似乎不能够刷掉这些雨点。不过透过这夜色和大雨,我还是能够清楚地看见车窗外的一排一排树影延伸到黑暗中,似乎没有尽头,但又消失不见了。车辆来来往往,路上的水都被溅了起来,还发出刺耳的“呲呲”声。过了一个急转弯儿,来到了一个满是低矮房子的小镇,铁路的支线紧紧地挨着这些房子,并从中穿过。向南边延伸的树林越来越稀疏,道路越来越高,路面上也越来越凉爽。连绵起伏的黑色山丘从北面而来,越来越近。一阵阵冷风从山丘的两面吹过来。又过了没多长时间,我模模糊糊看见两道黄色的汽车灯光照亮了半空。有一个霓虹灯招牌挂在中间,上面写着:欢迎您来到利尔里特。

路两边的木头房子距离马路非常远,一条宽敞的大街从中间露出来,然后是一些店铺。那里有闪着灯光的杂货店,杂货店的玻璃上带着朦胧的雾气;很多汽车停在电影院的前面;一栋黑漆漆的银行大楼耸立在拐角处;一只大型钟表挂在建筑物上,俯视着人行街道;一群在雨中站着的人好像是在看什么演出一样,看着银行的窗户。我继续往前面开车,我的周围又被空荡荡的田野包围了。

一切都是命。我开出了利尔里特镇,大约开出了一英里后,出现了一个急转弯儿。我被大雨捉弄了一番,在拐弯儿的时候,我的汽车距离路肩太近了,噌的一下右前方的车轮胎漏气儿了,我还没有来得及停车,右后方的车轮胎也漏气了。我突然踩住了刹车,汽车一半停在了路肩上,一半停在了路面上。我只有一个备用轮胎,但我下车用手电照了以后发现,两个轮胎都已经没气儿了。我看到了一个镀着锌的大头钉扎在了已经瘪了的前轮胎上。马路上有很多这种大头钉,虽然有人把它们扫出了路的中间,但明显扫得还不够远。

我站在那里,关上了手电筒,一边闻着空气里的雨腥味儿,一边看着岔路上的黄色灯光。这灯光好像是从天窗里照出来的,可能是一家汽车修理店房顶上的天窗;而艾特·赫克可能就是这家汽车修理店的主人;说不定还有一个木头房子位于他的隔壁。我把下巴收到了衣领里面,向那边走过去,又立刻回来了,把方向盘上的行车执照取下来,收进了衣服口袋里,然后在方向盘下面弯腰趴下。方向盘后面有一个小箱子,这个小箱子非常神奇。里面装着两把枪,一把是我自己的,一把是艾迪·马尔斯的手下兰尼的,兰尼的那支枪使用的次数更多,所以我就拿起了这支枪。我把这支枪的枪口朝下,放进了内衣的口袋里,走向了岔路。

距离公路大约一百码的地方,有一个汽车修理铺,一面没有窗户的高墙位于公路的对面。我用手电筒快速晃了一下,上面写着“艾特·赫克汽车修理喷漆”。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但是我的脑子里突然闪现了哈里·琼斯的脸,就笑不下去了。汽车修理铺的门底下露着灯光,还有一道光从两扇门之间露出来,但店铺已经关门了。我走过了这间修理铺,那里还有一座木板房子,前面的两扇窗户有窗帘挡着,里面开着灯。房子位于一片非常稀疏的树林里,后面距离大路非常远。房前的石子路上停着一辆汽车,因为车身比较暗,我看不太清楚,但这辆小轿车一定是棕色的,而且凯尼诺一定是这辆车的主人。在木板房前面狭窄的木头走廊前面,这辆车安静地停着。

有的时候他也会让她开车出去放放风,而他自己可能拿着手枪在她身边坐下。这个凯尼诺先生可是真够可以的。艾迪·马尔斯留不住这个女人,这个女人本来应该和卢斯蒂·里干在一起,但是他们两个人并没有私奔。

我又冒着大雨来到了修车的铺子,用手电筒的柄敲了敲那扇木头门。房间里的灯熄灭了,非常安静,压抑得如同闷雷一般。我舔了舔嘴上的雨水,微笑着在那里站着。我一边用手电筒照了照门上面的圈,一边敲击两扇门中间的地方,然后笑了笑。这个地方就是我的目的地。

“你有什么事儿?”房间里响起了一个非常粗鲁的声音。

“请您帮帮忙。我的车在路上抛锚了,两个轮胎都已经瘪了,可是我只带了一个备用轮胎,请您开开门吧!”

“先生,很抱歉,我们已经关门了。你去利尔里特看看吧,也就是西边一英里左右。”对于他的回答,我真是不喜欢。我不断地踢门,使劲儿地踢。这时候一个嗡嗡的声音传了出来,好像是一个小马达在墙的后面响着,里面说道:“艾特,给他开门吧,是一个聪明的家伙吧。”这个声音倒是让我挺高兴的。

门的插销响了一下,然后打开了半扇门。我的手电筒照在了一张瘦弱的脸上。突然间砸过来一个闪亮的东西,我手上的手电筒被砸掉了,我被一支枪瞄准了。我还是弯下腰,从湿漉漉的地上捡起亮着的手电筒。

“老兄,关上你那个鬼东西。”那个粗鲁的声音响起,“很多人就是因为开了手电筒才倒霉的。”

我把手电筒关了,然后站起来。车库里面的灯亮了,一个又瘦又高的人出现在我的眼前。他穿着工作服,手枪还对准着我,我从打开的门口往外退了一步。

“陌生人。关好门,快进来吧。我倒是要看看你想干什么。”

我关上了门走了进去,有一个人被工作台挡住了,我没有看见他,只看出这是个又高又瘦的人。自从我进来以后,那个人就没有说话。一股让人觉得恶心同时又感觉很香的焦木素味儿充斥在车库里。

“今天中午,一家利尔里特的银行发生了抢劫案,”那个瘦高个训斥我说,“你有没有长脑子?”

“对不起,我不是本地人,我也没抢劫过。”我说道。这使我想起了路上的一些人,他们就在银行的前面站着看热闹。

“啊,是这样啊!”他阴森森地说,“这边的小山已经被人包围了,据说是几个小流氓犯下的案子。

“对于捉迷藏来说,今天晚上的天气倒非常合适。”我说,“路上有一些钉子,我估计就是这些人扔的吧。那些钉子把我的车胎扎破了,我觉得你应该很喜欢这样才对。”

那个瘦高个语气不善地说:“你是不是没有被人扇过嘴巴?”

我说:“要说是被瘦高的人打的话,好像还真没有。”

那个嗡嗡的声音在黑暗中说:“艾特,人家已经够惨的了,你不要再吓唬他了。你不就是做修理汽车生意的吗?”

我还是没有往那边看,说道:“谢谢了。”

那个穿着工作服的人小声嘟囔:“算了,算了。”他把枪收进了衣服的口袋,一边冷飕飕地看着我,一边咬着一个指关节。这焦木味儿真是难闻,就好像是乙醚味儿一样让人恶心。角落里一盏吊灯下停着一辆小汽车,这辆车非常新,在汽车的挡泥板上有一把喷漆枪。

我转过身,看了看那个在工作台后面站着的人。他的肩膀非常宽,身材不太高,但看起来很壮实,他的黑眼睛冷飕飕的,脸色也非常阴冷。他穿着棕色的羊皮雨衣,扎着皮带,雨衣上有很多雨点斑痕。他头上斜戴着一顶棕色的帽子,看起来放荡不羁。他正倚着工作台,在那里站着,就像是在打量一块冷肉一样看着我,好像对我根本就不感兴趣。可能人们在他的眼里确实都是肉片吧。

他上下转了转黑色的眼珠,然后又一个一个地把手指甲放到了灯光下认真地看了看,这是从好莱坞学到的动作。然后他衔着一根香烟说:

“我还以为那些钉子已经都被他们打扫了呢!你可真惨,两个车胎都没气儿了。”

“就在要拐弯的时候,我的车滑了一下。”

“你说你从来没有来过这个地方,是吗?”

“我想要去洛杉矶,顺路来到这里。这里距离洛杉矶还有多远?”

“陌生人,你是从哪儿过来的?这里距离洛杉矶还有四十英里。在这种天气里,这个路程倒是挺远。”

“圣洛莎。”

“那是隆派恩、塔赫附近吗?路挺远的吧。”

“是在凯森城和雷诺附近,不是塔赫。”

他嘴角微微一笑。“那也不近。”

我又问他:“法律不允许吗?”

“什么?当然允许,没什么不允许的。因为这里发生了抢劫,不然你以为我们都愿意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吗!艾特,去找一个千斤顶,取下他的轮胎。”

“我还有事儿要忙呢!”那个瘦高个说,“我抽不开身。你应该看见了,外面还下着雨。另外我还要去喷漆呢!”

那个穿棕色衣服的人说:“这种天气不太适合喷漆,太潮了。你去活动活动吧。”他的语气非常温和。

“一个前胎,一个后胎,都是右边的。”我说,“如果你忙的话,可以去拿我的那个备用轮胎来换。”

那个穿棕色衣服的人说:“艾特,你去拿两个千斤顶。”

艾特开始吵吵起来:“我听着呢。”

穿棕色衣服的人转了转眼睛,看了艾特一眼,他的目光非常温柔而又平和,然后低下了下眼皮儿,好像是害羞了一样。虽然他没有说话,但艾特还是走到了墙角,戴上了防水帽,拿了一件橡胶雨衣,穿在了工作服外面,这一套动作简直就像暴风雨一样麻利。他拿起了一个手提式的千斤顶,还拿起了一个管钳,最后又推着一个台式的千斤顶,走出了门。

艾特让门虚掩着,直接出去了,什么话都没说。门缝里吹进来了雨水,那个穿棕色衣服的人慢慢地去关上了门,然后又走了回来,靠在了原来的地方。只有我们两个人在房间里,如果这个时候把他按住的话,我绝对是可以做到的。他看了我一眼,对我毫无防范。他并不知道我是什么人。他把烟头扔到了水泥地板上,看都不看地一脚踩下去。

“我敢打赌你应该想要喝一杯,”他说,“你就喝点酒水吧,让里里外外都一个样。”他身后有一个工作台,他从那里拿出一瓶酒,放到了桌子上,然后把两个酒杯放在了旁边,往一个杯子倒满了酒,又举了起来。

我像木偶一样机械地接过了酒杯,冰冷的雨水还留在我的脸上,油漆的气味儿充斥在这污浊的空气中。“艾特,”这个棕衣服的人说,“总是要努力做完上个星期没做的工作,跟其他修车工人一个样。你是因为生意上的事情才到这里来的吗?”

我偷偷地闻了闻酒,气味没有问题。我等他先喝下去,然后才喝了一口。我在嘴里含了一会儿,没有氰化物的味道。我一口气喝光了一杯酒,把酒杯放到了他旁边,然后转过身走开了。

我说:“有公事也有私事儿。”我走到了小轿车旁边,那里的挡泥板上放着金属喷漆枪。修理铺的屋顶正在被雨点剧烈地敲打着,在雨里干活的艾特正在大声地叫骂。

那个穿着棕色衣服的人看了看这辆轿车,不以为意地说:“这只是装个样子。”可能是因为刚才喝了酒的原因,他的嗡嗡声显得非常轻柔,“对于这个行业,你应该知道的,有的车主非常有钱,而他的司机就想趁机捞点自己的钱。”

“还有一个比这个更加古老的行业。”我说。我点了一根烟,感觉嘴唇有点干燥,不太愿意说话。时间就这样慢慢地过去了,我真希望轮胎能够快点修好。我和这个穿棕色衣服的人都是陌生人,只是偶尔才遇到了一起。我们中间隔着一个已经死了的小矮子哈里·琼斯。不过对于这一点,这个穿棕色衣服的人恐怕不知道。

一阵脚步声从门外传来,门被推开了,外面的雨点被灯光照成了一条条银色的丝线。艾特把两个粘着泥巴的轮胎滚了进来,他的脸紧绷着,踹了门一下,一个轮胎在门口倒下了。“你真会找支起千斤顶的地方。”他喘着大气对我吼道。

那个穿棕色衣服的人从衣服的口袋里拿出一个金属管,里面装着镍币。他在手上把金属管颠来颠去,笑着看着这一切。

“赶快补车胎吧,”他不带任何感情地说,“不要再嘀咕了。”

“难道我现在闲着呢?”

“你不要再唠叨了,就这样吧。”

艾特摘下了防水帽,脱下了橡胶雨衣,随意扔在了一边,哼了一声。他把一个轮胎放到了支架上,狠狠地把外胎拨开,把内胎取出来,没多长时间就补好了,然后走到了我这边的墙角,阴沉着脸,拿起一根气管子,给内胎打足了气儿。等到内胎鼓了起来,他又甩开那根气管子,甩到了粉刷过的墙那边。

穿着棕色衣服的人还在摇晃着手里的一桶镍币,我就在那里站着看着他。就在刚才,我全身的肌肉都绷紧起来了,现在我已经不紧张了。我转过身看着他身边的汽车修理工,他简直太瘦了。他往上扔了扔已经充满气的内胎,然后用双手接住,一只手抓住了内胎的另外一边。他又检查了一遍,一脸厌烦的样子。墙角有一个装满着脏水的镀锌的铁盆,他看了一眼,嘴里嘀咕着什么。

我竟然没有发现他们的手势、眼色有什么特殊的含义,他们的配合简直天衣无缝。那个小瘦子把充满气的内胎举到了天空,然后对着它看。他把身体半侧着,一下子就跳了起来,拿着轮胎使劲儿地往我的肩膀和头上砸。我突然被他们扣住了。

他在我身后一边跳一边用力地按着轮胎。我的胸承受着他全身的重量。他使我的胳膊别乱动,只能老老实实地在身体的两侧贴着。我的手虽然可以动,但抓不到衣袋里的手枪。

穿着棕色衣服的人从房间的另一角扑向我,他基本是跳着过来的。那桶镍币还在他手里紧紧地握着。他直接来到了我旁边,没有任何表情,也没有说一句话。我弯下腰,想着一下子举起艾特。

我的两只手张开着,被他那握着金属棒的拳头砸了一下,就好像是晨雾被一块儿石头穿透了一样,我的手好像被砸烂了。这个时候我还有知觉,我能看到灯光还在闪耀,然后是一阵眩晕感,感觉到眼前变得不清晰了。我又被他打了一下,这个时候脑子已经没有意识了,明亮的灯光变得越来越强烈,我感觉什么东西都没有了,只有两条白线刺得我眼睛疼。我感觉到一片黑暗,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爬着,似乎是显微镜下面的细菌,然后就只剩下空虚、阴暗,还有大风过后树木倒下的感觉,其他的什么都没有了,甚至也没有了爬动的东西和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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