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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伏击凶手

作者:张未 字数:9990 更新:2026-03-10 16:58:34

第十二章 伏击凶手

1

阿中和林涵在大富豪娱乐城二楼的餐厅吃饭。

林涵说,“你这事儿花了不少钱吧?”

阿中摇摇头,“没多少?”

林涵又说,“还没多少?你逼着人家去自首,安家费一定不少花。”

阿中给林涵的碗里夹了块螃蟹,“来,吃吃这个,咱们这厨师的招牌,”夹完菜,他靠在椅子上,点起了一根烟,“那小子也就是抢劫,而且未遂,了不起两年就出来了,叫什么来着,”阿中一拍脑袋,“对了,叫刘文,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鸟,咱也算为民除一害。”

林涵吃了一口菜,“反正不管这么说,这情算欠你的,钱我也没你多,估摸着是还不上了,我心里记着。”

阿中笑了,“这话多见外,”他喝了一口酒,“也该着那小子倒霉,遇上这事儿忍不住就四处说去了,结果恰好说给我手下的一个马仔听,我一想,有古怪,打了个电话给我公安局的朋友,果不然,又死人了,还是当年一样,脑袋开了瓢,往里铺了一层虫卵,就是那个孙子干的。我就让刘文去自首,让他别有顾虑,反正那晚上自己干过什么,遇到什么都跟警察说了,别撒谎,希望警察能够找到线索,早日破案。”

林涵摇摇头,“世道真的是变的,我们那会儿,小混混人人喊打,没想到小混混长大了,警察干不了的事儿,你全给干了。”可他还是有点担心,“不会有什么后遗症吧。”

“不会,我答应刘文了,等他出来之后,上我这上班来,也不用成天在外面偷鸡摸狗的,这还不够意思?”

林涵点点头,“你公安局的朋友还说什么来着?”

阿中看看他,“其实我觉得你也别太上心这事儿,给刘莎和你老丈人知道了不好,万事有警察呢,你那么起劲干啥,难道还想像当年扮佐罗,四处找那凶手去!”

林涵苦笑,“我就是问问。”

阿中叹了一口气,“哎,都那么多年了——”他看看四周,探过头来,“公安局露出来的消息,说是着凶手在川杨新苑那一带,再细节的东西,我也不知道了。他们到底是有纪律的。”

“了解!”林涵把酒杯端了起来。

吃完了饭,阿中把林涵送到停车场,说自己还忙,就不远送了,林涵挥挥手,看着他进了楼,然后开车出来。

出了娱乐城的区域,道路宽阔,天已经黑了,路上几乎没什么车。林涵把油门踩到底,一路飙到市区。回家的路往左,林涵把车停到了路边,然后下车靠在树边吸烟。

街对面有家超市,络绎不绝的人在进出。林涵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他猛吸一口烟,丢了烟蒂,过马路进了超市。

林涵按照指示牌,在琳琅满目的货架中穿行,东西多的不像话,找了半天,他才摸到摆放糖果的位置。

上面五颜六色的堆满了不同品牌的奶糖、咖啡糖、话梅糖,林涵弯着腰一排排搜寻,好不容易在角落才发现冠生园产的大白兔。

他拿了一包,交钱回到车里,拆开一颗送进嘴里,味儿已经变了,但记忆还在。林涵觉得往事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天发生一样。

那时候,苏巧演白雪公主,他演王子,两个人躲在后台,分一颗大白兔奶糖。如果苏巧现在还活着,他的命运轨迹不知道会怎样?

和她结婚了?还是考上了舞蹈学院,现在正在国家舞蹈团?

想着想着林涵就有些难受,眼睛都湿润了,也不知道是怀念苏巧,还是替自己惋惜。

他赶紧吸了一下鼻子,打开车窗,然后踩油门往右边驶去。

林涵从川杨新苑进去,沿着整个小区转了一圈,躲在一个黑暗角落里,熄火,关上车灯,安静的坐在驾驶位上。

要做什么呢?

林涵自己其实也搞不清楚,但他觉得应该要做点什么。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手机响了起来,林涵拿出来,是刘莎的。林涵没接,等着铃声响完了,然后拿起来,想了一会儿,按了关机键。

画面迅速在消失在黑色的屏幕上,犹如滴进沙漠的一滴水。

林涵看着窗外,外面漆黑黑的一面,两边的居民楼还没完全完工,只有零星闪着几盏灯光,加之凶杀案的发生,居民们都得到了警告,没有一个人影经过。

可林涵还是这样守着,他觉得只有这样守着,哪怕再漫无目的,起码心里也会好受一点。

没准真让他发现什么了呢?

时间一分一秒的又过去了,到了半夜,愈发的寒冷。林涵的双手双脚都麻了,还是没有任何发现。

他准备走,拿出钥匙发动,刚插进钥匙孔,对面的墙上突然翻过来一个黑影。林涵揉揉眼睛,没错,是个人,从外面翻进来,悄无声息的落在墙内。

林涵立即停止了手上的动作,生怕惊动了他,那个人也在四处张望,过了一会儿见没什么动静,猫腰沿着墙角往深处移动。

林涵不敢懈怠,赶紧轻声打开车门,下了车,靠在车旁,观察那边的情况。

墙角跟布满了一人多高的杂草,那人影“咻”的一下就不见了。林涵赶紧跟了过去。

到了墙角边,才意识到这是个错误的决定,月影稀松,微弱的只看到一巴掌外的地方,周围只有弱弱的虫鸣声,根本看不清那影子在哪。

林涵想起来在网上看到过一条如何适应黑暗的方法,他闭起眼睛,隔了十秒,又张开,可是依然不管用。这是针对从明处一下子到暗处的,林涵在车里待了很久,对黑暗的适应已经到了极限。

他只得摸索着往前走,刚走了两步,“吧嗒”一声,脚下踩到了一个断树枝,发生突出的声响。

林涵赶紧蹲下身来,用耳朵辨别,没有打草惊蛇。他站起身,感觉不对,身后有喘气声,他猛一回头,一张脸几乎和他碰到了一起。

那人影就在身后,“你是谁!”那人喊了一声。

林涵本能挥拳打了出去,正打在他的面门,对方轻哼了一声,然后踹了过来。

林涵到底是很久没有运动了,一交上手马上就力不从心,这是个难对付的家伙,手臂硬的跟钢筋一样,他抱了过来,死死的箍住林涵,林涵都有些喘不过气来了。

就在这危急时刻,周围猛的亮起了许多探照灯:不许动!

周围围过来一群人,警笛呜啊呜啊的闪烁起来。

原来除了林涵之外,早就蹲守了警察。这边的动静惊动了他们。

借着光亮,林涵看清了对方的模样,是个二十多岁的农村小伙,一脸惊恐。

警察迅速控制了现场,那小伙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场面,顿时腿就软了。警察把他们带出去,一起带出来的还有那小伙随身带的一个麻袋。

麻袋一打开,林涵心凉了半截,里面是建筑用的废弃钢筋,这小伙是来偷钢筋的,被林涵撞个正着。

警察里有人认出了林涵,问道,“你怎么在这?”

林涵也不好回答。

那警察对着对讲机讲了几句话,不一会儿,刘从严铁青着脸,赶了过来。

刘从严看见林涵,正要发作,硬生生的又把到嘴边的脏话吞了回去,他冷冷的对林涵说,“刘莎找了你一晚上,你手机关机,原来你在这!”

林涵理亏,低着头不说话。

刘从严转过脸去,和同事交代了几句,然后朝着林涵挥挥手,“赶紧回去,开什么玩笑,把我们的部署全打乱了!”

林涵垂着头,回到车里。

有了这一出,他老实了许多,一路奔了回来。到家开门,客厅的灯灭着,他蹑手蹑脚的不想吵醒刘莎,还没走到卫生间,灯“啪嗒”一下亮了。

刘莎坐在沙发上一直没睡。

林涵有点尴尬,“你,你还没休息。”他正等着刘莎的质问。

刘莎站起身来,却没什么反应,径自走向卧房,“洗洗赶紧睡吧。”她说道。

林涵乖乖的洗好澡,小心翼翼的躺到床上,刘莎侧着身,不一会儿,她微微的抖动了起来,林涵吓了一跳,拍拍刘莎,“你怎么了?”

刘莎也不说,抽搐了起来。

林涵赶紧坐起来,打开床头灯,“怎么了?”

刘莎哭的更凶了,她说,“难道我跟孩子,还比不了那个死去的苏巧吗?”

2

刘从严看着桌子上那份档案,眉头紧锁。

胡宝龙,61岁,医专毕业,原先在A市某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现已退休。除此之外,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86年开始,他便利用手上的资源,在A市开了一家私人诊所。A市就是那个叫马路的小子所在城市。胡宝龙是A市本地人,从上学到工作一直在A市,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好在刘从严多了个心眼。

本市人未必一直待在原籍,如果因为探亲、病休之类的原来离开过一段时间,户籍本上当然不会有所显示。

他发了一份协助调查的信函给到A市公安局,没过多长时间,胡宝龙所在研究所的人事档案科,就把他工作期间的“大事记”发了过来。足足打印了四五页空白纸,还不包括那些琐碎的事情。上面罗列了胡宝龙从工作起,工作过的每一个部门,参加过的每一个项目,每一次升迁,每一次工作调动和出差。

刘从严戴上老花眼镜,耐着性子看了一遍,在一条重要的信息上,勾了一个圈。

看完后他放下眼镜,闭上眼揉着额头,努力把自己放平静,而不要让自责的情绪蔓延。揉了一会儿,刘从严站起身,他到饮水机边上泡了一杯茶,然后坐回来,在茶香中确定已经平静了,才重新戴上眼镜,拿起了胡宝龙的照片。

这是胡宝龙五十多岁时的一张照片,附在户籍档案的背后,国字脸,短发,戴着一副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照片上胡宝龙的样子,已经略显老态,两鬓冒出了白发,可就算时间久远,刘从严依然无法改变“曾经见过他”的判断!

档案上的信息表明,胡宝龙于1993年4月至7月,因为工作原因,借调到S市对口的一家单位工作四个月。当时他所住的宿舍,是老电厂31栋2单元402,就在那个傻子王小志的楼下。

医专毕业,想必一定有解剖常识和相对应的心理素质,难怪破坏尸体会如此的娴熟?

刘从严不知道十八年来,那么多事儿,是因为什么被凑到了一起,导致今天的局面。然而1993年胡宝龙所居住的地点,包括现在他下落不明,诸如此类的种种迹象都反应出,胡宝龙绝不可能是一个可以“置身事外”的人。

这就是问题所在,那个老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马路为什么突然一下子知道凶手是胡宝龙呢?

刘从严站起身来,夜已经很深了,站在公安大楼十一层,整个城市尽收眼底。风很硬,从缝隙里钻进来,刘从严却无动于衷。他正在深深懊恼当初的自己。十八年前,刘从严走访邻居的时候,曾经见过胡宝龙,和他说过话,和真凶擦肩而过,却浑然不知。

门吱呀一声,进来个年轻的民警。

刘从严转过脸来。

警察说,“外面有个女的找你。”

3

刘莎的眼睛红肿着,单手撑着额头,闭眼坐在沙发上,刘从严过去一看就知道出事了,而且知道出什么事了。

看见刘莎伤心欲绝的样子,刘从严心里不是滋味,但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出合适的话来。他站到边上,拍拍她肩膀以示安慰。

几个小时前,刘从严的电话,都快被刘莎打疯了,这还是爷俩第一次,刘莎说林涵失踪了,电话不接,后来又关机,怕不是出了什么事儿。

刘从严正在玉兰香苑蹲守,腾不出手来处理这事儿,等到林涵自己“冒”出来,被一群警察狼狈的逮了个正着,刘从严马上知道发生什么。

他第一反应是给刘莎打个电话报平安,电话里一来二去多少也会透露出点信息,刘莎也不傻,在这个节骨眼,而且林涵满身带伤的回家,多少能猜出点端倪。

走廊里风大,刘从严说,“你上我办公室去坐吧,这容易感冒。”

刘莎摇摇头。

刘从严也不好强求,叹了一口气,他左右望望,然后走到走廊的尽头,把半开的窗户合上,回来又说,“吵架了?”

刘莎还是摇摇头。

刘从严说,“我给你倒杯热茶吧!”

刘莎站起来了,“不用,我就是出来走走,在家里太憋屈,没地方去,不知不觉就来了。”

听了这话,刘从严心里不是滋味,“林涵,他让你一个人就这么跑出来了?”

“没有,没有,”到这个时候了,刘莎还在帮林涵说话,“我躲在边上的门洞里,他没发现,去别的地儿找了!”

刘从严又叹了一口气,“嗯,坐会儿就早点回去吧,省的林涵担心。”

人家总说女儿受了委屈,最好的倾诉对象就是父母,刘莎在这个世界上孤苦伶仃,没有一个亲人,而自己和她关系有一直不冷不热,也许在她心目中始终没有把刘从严当成过养父。

她一直在记恨着自己!刘从严想,可到底自己是对她有亏欠的,这么多年下来,刘从严一直没有从愧疚中解脱出来。

刘莎转过身子要走。

刘从严问,“你去哪?”

“回家。”

刘从严挠挠头,“嗯,你早点回家,抽空我和他谈谈。”

刘莎走后没多久,轮班在川杨新苑的警察小组回来了。专家和王羽慧文都在,因为熬夜,气色显得很差。达子留在川杨继续蹲守,所以没跟来。刘从严回办公室把胡宝龙的资料拿齐,到了会议室,把最新的情况汇总一下。

先是负责这个时间段蹲守的警官,做了简短的介绍。那边没发现,倒是因为“林涵捉贼”的那一出,把警察都暴露。凶手躲在哪谁也不知道,但不排除就在川杨新苑附近。那么大动静,打草惊蛇了也有可能,然后又担忧,接下去埋伏是不是还有效?

说这茬的时候,刘从严挺尴尬,局里面现在是个人都知道他和林涵的关系了。那警官话音未落,刘从严赶紧把话题转了出去。他把从A市传过来的档案信息,放到了桌子中央。

“这么说来,这个胡宝龙真的有重大嫌疑?”听完刘从严的介绍,专家问。他的手里握着一只钢笔,把桌子敲得声声作响,“马路那小子,虽然说出的话来神神叨叨的,但句句却都在点子上?!”

王羽慧文眉头紧锁,林慕的死,导致了胡宝龙重新开始杀戮?那么1993年的那么多起案子又是为了什么呢?她开口建议道,“我觉得有一件事我们必须去搞清楚,去查查那个林慕,1993年的时候,她到底发生了什么?”

会议后结束后,刘从严回办公室安排调查林慕。一边走一边跟专家商量在川杨蹲守的计划。

到了办公室门口,两人停了下来。

专家说,“不管是否真的打草惊蛇,埋伏肯定不能撤,我觉得凶手还会出现在那,毕竟要熟悉一个区域,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儿。他不会在不熟悉的地方作案的。”

“那如果他已经发现我们了呢?”刘从严担忧道。

专家叹着气摇摇头,“如果真被他知道了我们的埋伏,是挺麻烦的,实在不行,我们只有用诱饵去引诱他了。”

“诱饵?”刘从严浑身颤了一颤,他明白专家的意思,按凶手的作案模式,找人假扮群众,引诱他再次犯罪。按“剧本”,接下来需要一对青年男女,去演那出戏。

刘从严没说话,他把办公室的门打开,和专家告别,一侧身发现刘莎就站在他的身后。

她没回家,又折回来,刚刚他们谈话的内容,全被刘莎听见了。

4

刘从严心里有一根刺,折磨了他二十年。

那时候,他还年轻,刚当上刑警队长没多久。成天琢磨着如何破大案要案。九十年代初期,S市盗窃犯罪猖獗。盗窃团伙经过几次火拼合并,逐渐形成了三大势力。其中以火车站为中心,向四周发散的“铁拐李”集团,最为庞大。

“铁拐李”,顾名思义是个瘸子,年轻的时候,学过几年武术,粗壮的石墩子,一个人扛起来跑二里地不费劲。此人争勇好斗,是村里的一霸。十七八岁的时候,晚上到鱼塘偷鱼,被炸药炸断了腿。人无大碍,但从医院出来之后,就瘸了。

“铁拐李”瘸了之后,没在村里待,而是一个人跑到S市谋生。搓过煤,卖过水果,最后在火车站扛货。“铁拐李”讲义气,组织能力很强,在火车站做搬运工的那段时间,笼络了一批外来的流浪儿,乞丐。很快形成了以盗窃为生的小组织。

据传骨干力量有十三个,江湖人称十三太保。除了骨干,手下的小啰啰最多的时候达到了百余十名,铁拐李自己腿不好,所以特别喜欢招募和他一样的人。团伙中大部分都有残疾,不是断手,就是哑巴,要么就是腿脚不利索,是个很典型的残疾人犯罪团伙。

这个团伙,在“铁拐李”的经营下很是“红火”,组织纪律严明,分工明确,效率极高。而且他们在和别的团伙产生矛盾时,多采取偷袭的方式,且心狠手辣,所以没多久就在江湖上闯出了名号。

那一年,全国严打,市局治安大队和刑警队联手要端到全市的涉黑组织,“铁拐李”名列榜首。

打黑行动,不同于简单的刑事案。这些黑团伙一般都存在了一段时间,牵扯面广,眼线密布,有的甚至还有保护伞,所以取证和抓捕都存在很大的困难。

负责此案的刘从严,经过多日侦查,却还只能游离于团伙的边缘,抓了几个小啰啰,始终摸不到铁拐李及其核心成员。所以急需一个卧底打入犯罪团伙内部。

能够获得“铁拐李”信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这个人生性狡猾,反侦查意识很强,为什么选择残疾人做自己团伙的支柱,想必也是考虑到安全方面的因素。

卧底好找,残疾人好找,可是两个加一块儿就有点困难。刘从严好不容易从邻县的公安系统找到符合条件的一个警察。那人也姓刘,叫刘一达。抓捕罪犯的时候,被车撞了,右腿膝盖以下部分全部截肢了。当时被安排到县政府下属的招待所上班。

刘一达的妻子死活不同意,是刘从严去做的思想工作。

卧底成功打入团伙内部,马上就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没过多久,搜集到了大量的证据,相关人等相继落网,同时“铁拐李”也开始生疑了。

刘从严接到过刘一达的电话,说是人身安全受到过威胁,很有可能已经暴露了。然而当时急功近利的刘从严,没有终止计划,而是冒险让卧底继续潜伏在铁拐李的身边,结果就出事了。

刘一达死的很惨,死在自己的家里,是被人活活打死的,他老婆也被牵连,全身的骨头都碎了,虽然还留了一口气,还躺在床上,但已经是个废人了。

刘妻一开始就反对这次行动,现在害得他们家破人亡,当然恨透了刘从严。他们有一个女儿,事发时在学校躲过了一劫。等到刘妻实在觉得撑不下去,在医院拔管子自杀之后,女儿对刘从严的愤恨也就更严重了。

父母双亡之后,女儿被送进了福利院。刘从严去看过一次,他看到一大群流着鼻涕在泥地里打滚的小孩,立刻决定把这个遗孤抱回家收养。

然而那么多年过去了,这个遗孤和刘从严的心结始终没有解开过。

刘从严看着刘莎,问她,“你怎么没回去?”

刘莎没回答这个问题,指了指办公室,“我们进去说吧。”

刘从严竟然有点紧张。刚才被她听到的话题,会不会触碰到两人最敏感的神经?

他跟在刘莎的身后,走进办公室,刚站定,刘莎就转过头来说,“我求一个事儿。”

刘从严一愣,这还是她第一次以这种口吻和自己说话,“说吧,看我能不能办到。”

“我想去做你们刚刚说的那个诱饵?”

“什么?”刘从严一下子没听明白。

刘莎低着头,“我想林涵不会反对的,我和他一块去,你们会我保护我们的,是吧?”

这回刘从严听明白了,“开什么玩笑,瞎胡闹,去去去,赶紧回家去。”

刘莎还是低着头,丝毫不为刘从严的责备所动,“那么多年下来,其实你早就不欠我们家什么了。”她抬起了头,“这回你再帮我一次,以后我们好好生活,我养你老。”

刘从严顿时心头一热,这样的心里话,他从来没有听刘莎说过,“这——,”刚准备开口,刘从严反应过来了,差点被突如其来的温情冲昏了头脑,“不行,不行,怎么说这个都是不可能的。”

“可你就看着我们这个家毁了么,自从知道这案子还没破,林涵整天都魂不守舍,班也不去上,孩子也不管,只知道你找那个杜文中喝酒。”

刘从严摆摆手,没有丝毫松口,“这事儿你不用管,马上就要破案了,我们已经锁定嫌疑人,用不了多久,等案子破了,他也就安心了。”

“问题不在这,”刘莎忧伤的看着刘从严,“这几天我才明白,我根本没法代替那个苏巧,你知道吗,”她提高了嗓音,“哪怕苏巧已经死了二十年,可只要有一点点有关她的信息,他就会搁下我们娘俩不顾。我需要的不是破案,是要替代苏巧。”刘莎红着眼喊道。

刘从严语塞了,“可——,可。”

“只要这样做,我才能把他夺回来,你明白我意思吗?”

刘从严不说话,隔了良久,叹了一口气,“你这么做值吗?”

5

马路又失眠了,身心很疲惫,可就是睡不着。

他感觉到达子正在疏远自己,自从上次“惊人一语”之后,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是异样的。

他从床上爬起来,到了卫生间,镜子里的自己瘦掉了一圈,脸色苍白,眼睛布满了血丝,连他自己都看了害怕。

马路洗了一把脸,依然没有睡意,只能坐回房间。他闭上眼。

清醒总是短暂的,更多的时候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是个什么状态。他感觉自己身体里多了些莫名的东西。就像有两股力量在争夺他的肉体,争夺他的思想。马路怀疑自己又病了,而且病得不轻。

耳边经常有人在和他说话,一会儿是男声,一会儿是女声。

可究竟说什么依然听不清,又被那该死的“咕咕”声掩盖掉了。

马路有点烦躁,他死命的拍打着脑袋,却没有任何效果。

“妈个了巴子,别吵了!”他忍不住怒吼了一声,周围顿时安静了下来。马路看看四周,“咕咕”声竟然消失了。但是他知道没有用,已经这样试过很多次了。果不然,一分钟还没到,“咕咕”声又出现了。

马路重重的吸了一口气,无奈的站起来,他想出去走走,也许心情会好点。

太阳照在马路的脸上,他差点晕厥过去,站定身子,眨了眨眼,才稍微好点。他来到街边,顺着绿化带往前走。

“咕咕咕咕!”

马路克制着烦躁的心情,继续往前。

他来到了一个城中花园,里面坐着很多退休的老头老太,一堆一堆的围在一起,打牌聊天。

马路在一个石凳子上,坐了下来。

“咕咕咕咕!”

他点起了一根烟。马路闭上眼,困得很,可无法入睡。

“咕咕咕咕!”

马路咬紧牙关,努力不让自己发作出来。他睁开眼。

周围没人注意他,正在聊着自己事儿。马路眼睛转了一圈,边上树林里,挂着一个鸟笼,有只黄色鸟,正耷拉着脑袋在睡觉。

“咕咕咕咕!”

“我说了,别再叫了!”马路恶狠狠的说道。

“咕咕咕咕!”

“我警告你,别在叫了!”

“咕咕咕咕!”

马路再也忍不住了,他站起来,冲了鸟笼奔过去,把笼子一把拉下摔在地上,那只小鸟惊得扑腾起来。

马路抬起脚,使劲踩下去,顿时那只可怜的鸟,变成了一滩肉泥。

“你干什么!”边上有人大吼道。

一下子就把马路吼清醒了,他仿佛刚刚睡醒一样,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不敢相信,这些都是自己做的。

“我,我——”

“你什么你,你有病啊!”是个老头,他跑过来捡起已经散掉的鸟笼,看着那只惨死的鸟,退了两步,他老头眼中带着一丝惶恐,“你,你干什么?”

“对不起,对不起!”马路赶紧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扔下200块钱,转身就跑。

“脑子有病吧!”身后有人在骂道。

6

王羽慧文坐在专家的边上,正好正对会议桌上那张泛黄的照片。所有人都在抽烟,屋子里烟雾缭绕。

那张照片是黑白的,内容看上去有点阴森恐怖,是个女婴,确切的说是两个。两个脑袋共用一个身体。

刘从严的协查函,A市公安局很重视,拔根溯源把胡宝龙的“底儿”,翻了个遍。这张照片就是他女儿(们)出生证明上附带的。

资料表明,胡宝龙的妻子只生育过一次,就生出来这么一个古怪的玩意儿。

王羽慧文把林慕的照片和那对婴儿做了比较,看不出什么名堂。

“林慕就是两个女婴中的一个?”她问着,心里在琢磨这事儿的逻辑。

“不能确认,”刘从严解释道,“理论上应该是,但又不是。”

王羽慧文没明白。

刘从严接着说,“这个胡宝龙在93年之后,修改了户籍资料,把他的一双女儿胡晓、胡菲——,”刘从严指指照片,“更名为林慕。对外说是做了手术。”

“手术?”

“没错,”刘从严接着说道,“这个双头婴儿出生之后,去医院做过检查,医生当初给出的结论是,如果不动手术,两个孩子活不过十四岁。动手术分离的话,还有可能存活一个,那么显然胡晓就是存活下来的那个,但问题是——,”刘从严顿了顿,“我们查了胡晓、胡菲所有的就医资料,发现她们根本没有去过医院手术,起码没有留下资料。”

王羽慧文摸摸额头,“医院没有手术记录,那么,那么林慕是怎么存活下来的呢?”

“是啊,问题就在这,这玩意儿又不是治感冒,自己在家拿个体温计就能治疗?”

王羽慧文想了一会儿,抬起头,“不过,我倒是有条思路,1993年——,”她手指敲着桌子,“快到手术时间的期限了吧?”

刘从严点点头,“恩。”

“想必他要做这个艰难的决定了。”王羽慧文一边说着,一边就这个话题开始往下思考。有了确切的嫌疑人,按照他的生活脉络去反推作案动机,就容易的多。“手术必须牺牲掉一个女儿,所以他没有把她们送进医院,而是开始想其它办法。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念头,”王羽慧文闭起眼进入到凶手的幻想当中,“他物色了和女儿年龄相仿的苏巧,杀了她,然后把狗尾巴移植,其实是在实验?没错,实验。这也说明尸体为什么会那么‘安详’。在胡宝龙的心目中,他是把受害者看作是自己的女儿。同样的道理,虫卵女孩是他的第二次尝试;而那对脑袋互换的少年是第三次,这也接近了他的真实目的——找到一具尸源,然后把胡菲分离出来的脑袋,移植上去。”

专家立即表示赞同,“所以就有了杨玉兰的‘意外’?胡宝龙在铡刀上做了手脚,受体有了!”

王羽慧文咳嗽了一声,“没错,杨东当年为什么在意外发生后,一定要把杨玉兰的那具尸体带进那座居民楼,其实是去胡宝龙家。但——”王羽慧文睁开眼睛,现在的问题是,“杨东怎么会心甘情愿把女儿的尸体,交给胡宝龙呢?还有最初的那个疑问,没有手术记录,胡晓胡菲就不可能存活,那么这个林慕又是谁呢?”

专家点点头,“反正不管怎么说,必须马上找到胡宝龙,真相到底是怎样,只能去问他了,——让达子那边不能松懈,埋伏还是要,多想想办法,引他出来。”然后他敲敲桌子,皱着眉头像是自言自语,“这个胡宝龙现在究竟躲在哪呢?”

7

胡宝龙背站在河边,远远的望着眼前广袤的麦田,麦田的那一边是个新建住宅区。他兀自想了一会儿,然后躲进了一个被河水冲刷出来的泥洞里。

“一定可以的。”他啃着干的方便面,喝了一口水,睁着血红的双眼等天黑。

胡宝龙相信那人说的话——他说可以就一定可以!

胡宝龙吃完面,坐在地上把眼睛闭上,他要休息一会儿。

胡宝龙静思着,耳边想起了熟悉的声音。

“咕咕咕咕!”

然后有人在和他说话。

那人说着,杀了他们,杀了他们,你就能见到林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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