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最新期货中盘攻略
一、期货中盘商的概念
期货中盘商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一般指期货中盘商和期货中盘行,两者都是指代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从中收取一定佣金的居间者。期货经纪行在国外被称为“期货佣金商”、“经纪人事务所”或“佣金行”等。经纪行绝大部分是交易所的全权会员,在期货交易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大部分期货买卖都是由经纪行来成交的。中盘商是接受他人委托后,实施并完成期货交易的中间人。中盘商既可以是组织,也可以是个人,作为组织及全权会员与经纪行同一含义,作为个人则有可能是指独立中盘商,但大多数情况下是指全权会员或经纪行的委派人,并履行期货交易的全部或部分职责。
在期货交易中,期货经纪行或期货中盘商不论其名称、规模大小,经营范围如何,其基本职责是代表那些不拥有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的客户。代表客户下达指令,征收并单列客户的履约保证金,提供基本的会计记录及传递市场相关信息和市场研究报告。同时还充当客户的交易顾问,对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及制定期货交易战略的培训等。
二、期货交易中盘商与经纪行的关系
期货经纪行是一种代表客户进行期货和期权交易的经纪组织,是期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盘商与经纪行的关系与区别主要表现在:
1.经纪行是期货中盘商的专业组织,大多数中盘商的纽约民行为由经纪行出面组织。
2.期货中盘商的经纪行为对期货经纪行负责,经纪行再对客户负责。
3.期货市场上的管理,尤其是对中盘商的管理是通过经纪行来实现的,中盘商要遵守经纪行的监管。
4.经纪行的内部组织结构是经纪行为客户提供多样化服务的子系统,中盘商应属于经纪行这一大系统。中盘商应十分熟悉经纪行与客户的关系。
三、良好的期货中盘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个良好的期货中盘商通常应具备下列条件:
1.曾在大的期货经纪行任职,所操作的业务赚多赔少,对商品有深入的研究。
2.具有灵敏的应变能力及准确的判断能力,能够忍受期货交易的巨大压力,心理素质良好。
3.有胆有识,具有战斗力,有旺盛的进取精神。
4.能自觉优先执行客户的指令。
5.不仅能做好客户所指令的工作,而且能充当客户的参谋。
四、期货中盘商的主要职责
1.代理委托人办理买卖期货合约的各项手续。
2.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市场信息,提出市场研究报告,充当委托人交易顾问,向委托人提供有利的贸易机会。
3.向委托人详尽地介绍期货合约的内容、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有关法律。
4.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按委托人的指令进行期货合约买卖。
由于期货市场只对会员开放,因而具有交易所会员资格的中盘商必须对委托人全面负责。中国的期货经纪行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和交易准则。
五、期货中盘商(行)的交易准则
由于期货市场只对会员负责,所以,会员中盘商必须对委托人全面负责。为确保期货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必须建立严格的交易准则,以监督经纪人的交易行为和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期货中盘商的交易准则如下:
1.中盘商要能够做到保护委托交易人的合法权益。中盘商在接受委托时,应使委托人明确期货交易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使委托人对期货交易有清醒的认识和了解。中盘商在代理委托人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应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按委托人的指令进行交易活动,不得使用任何欺骗手段。如预谋欺诈,向委托人传播不真实的市场信息,在经纪行或公司破产后仍进行交易或接受委托人履约保证金都是不允许的。中盘商在进行交易时不能随便泄漏委托人单位或姓名,或泄漏委托人指令内容,或通过委托人的关系与另一会员串通交易。中盘商不能私自扣留任何委托人指令或一部分指令而不在市场上执行。不能为方便另一交易者,用一个指令去填补另一个指令或另一部分指令以及以预先串通好的价格同时买进或卖出。会员中盘商在未执行委托人指令时,不能以相同的价格条件,用自己的账户先进行交易。
2.经纪行要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经纪行或会员中盘商接受委托后,应首先为委托人开立账户,并应于当日及时结算,以确定委托人所交保证金的亏盈。在交易过程中,中盘商还应系统记录和保管有关资料和账目,接受期货市场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其次,经纪行的账目庆与委托人账目分立,经纪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委托人资金或冲作其他委托人保证金。
3.专业经纪行不能自营期货买卖。专业经纪行不能在为委托人进行交易的同时又为自己买卖,这是由期货交易的本质和特点决定的。只有这样,才能使委托人放心地让中盘商为其代理服务。
4.中盘商要合理制定佣金标准,中盘商为委托人进行期货合约买卖收取佣金是正当的,同时佣金也是中盘商的主要收入,但只有合理制定佣金标准,才能对期货市场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中盘商只有在全部交易过程完成之后,才能向客户收取佣金。每个交易所的章程,对期货佣金均有规定,经纪行可在交易所规定的最低佣金率基础上浮动。一般来说,佣金的高低取决于经纪行的成本和目标利润。
5.中盘商一旦接受委托人指令,即对委托人交易账户负有责任,如果经纪人在交易过程中未按委托人指令进行,应对在正常的期货交易中造成的损失负责。
六、期货中盘商的业务程序
期货市场是一个有组织的规范化市场,期货交易参与者必须通过自己的中盘商,在期货交易大厅内按照一定的交易规则和程序,经过公开的价格竞争,进行期货买卖活动。期货中盘商的业务程序如下:
1.接受客户选择。
客户对经纪行或中盘商的选择,主要是考察其提供的服务质量。就中盘商而言,对客户的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尽可能提供最快速、正确及最佳的买卖交易时机。即卖出时,尽量将价格卖得高些;买入时,尽量以最低的价格购进。
(2)除了执行交易订单外,中盘商还要对结算行保证其客户对期货合约责任的履行,并代理客户执行提运,缴收货款,保管资金,以及记录账户的盈余。
(3)快速而有效地向客户提供市场信息和市场研究报告。
(4)经纪行应指定有经营执照的中盘商为客户服务。
(5)充当客户的交易顾问和对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及制定交易策略的指导。
2.协助客户制订投资计划。
在做期货投资买卖之前必须先提交一份投资计划书,使投资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行情看好如何追,看差怎样救,何时套利,何时认赔,事前都有所准备,以防措手不及。在制定投资计划时,中盘商的参谋作用往往至关重要。投资计划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1)投资项目。项目要一目了然,要具体规定,做黄豆期货就简介黄豆,做蔗糖就简介蔗糖。
(2)建议投资金额。可对客户就某一商品作一般常规性介绍,并提出投资建议;也可视客户的资金实力和该商品中近期的基本走势提出较具体的投资建议。
(3)交易规则。要列明合约单位,每笔期货交易的保证金以及佣金等。
(4)走势回顾。将过去一段时间走势作一概括性说明,使客户对所做的期货有基本了解,避免盲目投资。
(5)走势展望。对未来一段时间走势作客观性分析。走势分析分三部分:一是基本因素说明,利多、利空的因素要一一列出,并逐一进行分析说明;二是标写图表信号,附上图表,说明信号的指示性,再加上强弱指数、价格变化等分析;三是结论,预测大势的主要倾向。
(6)投资原则。应特别指出朗货交易者的基本要诀,如冷静审势,盈亏如常,不俱小失,最恐寡断,以及对某一具体期货商品的一般投资要求等。
(7)入市策略。首先将资本作分段入市的分配方案,列出什么价位准备买入或卖出即投石问路;其次是看好的话,在什么价垃继续第二次、第三次投入以乘胜前进,再到什么价位开始套利结算,什么时候全部离场鸣金收兵;三是如看差出师不利的话,止损单摆在什么价位(升破阻力线或跌破支持点)等:
(8)盈亏比较。列出基本的分桥计算公式,如方案正确能盈利多少;方案失误,亏损多少,应在计划中加以比较。在何种情况下追加保证金,追加多少都要开列清楚。
4.为客户开户。
客户选择好了中盘商,又有了完整的投资计划,那下一步就是建立期货交易账户。为客户开户,通常中盘商让客户填写相关表格和存入一定数量的资金。填写的表格一般分为两种,第一种表格是新账户资料及客户同意书或委托书,通常填写有关个人的资料,包括收入状况,银行信用情况、社会保险号、要设立的账户种类,以及中盘商与客户之间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第二种表格是告诫书(邓“风险揭示书”),提醒客户了解期货是一项风险高的投资活动,客户应有心理准备并接受现实。对一客户在账户中存入的资金,一般无统一规定,有些经纪行或中盘商要求客户必须预先存入大笔资金后,才可进行交易;有些中盘商只要求达到保证金的数额即可。
账户的种类很多,按所有权可分为以下三种账户:
(1)个人账户:这种账户记录单个客户的所有期货买卖活动情况和盈亏情况。
(2)联合账户:这是由多人合伙为进行期货买卖而联合开立的账户,须由交易各方共同制定交易决策。
(3)公司账户:即生产或经营与期货商品相关的公司企业所开设的账户。开设此类账户时,中盘商须验看该公司的营业执照,确知政府是否允许该公司进行该类商品交易活动,如他们有权进行此类商品买卖,并指定专人负责中盘商的精力往来,才能设立账户。
账户的种类,根据管理形式又可分为以下四种:
(1)一般商品账户。这类账户是由客户自行决定、自行运行,盈亏当然也由客户自行负责,客户只有在买卖成交时才付佣金费用,不必再付其他费用。
(2)委托账户。委托账户又称“管理账户”、“可控账户”或“被统治账户”。在此种账户下,客户委托他人制定全部交易决策。各交易所和期货佣金商中盘商对于委托账户均冠以具体规定,尤其是当中盘商行使受托权时更是如此。交易所对何人可以掌管账户也有明文规定,以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为例,只有那些注册登记时间至少已连续两年以上的经纪商中盘商才可受理此类账户。另外,所有的委托账户必须由期货佣金商的官员和持股人监管,经纪商中盘商必须逐笔书面记录为该账户所做的每一笔交易,并送交客户确认,还必须逐月书面记录为该账户所做的每一笔交易,并送交客户确认,同时逐月向客户提交所交易的合约数量、金额、交易类别、盈亏额、空盘量等详细的交易清单。当客户或账户控制人想终止已确立的委托账户委托时,必须由客户控制人出具书面形式的撤约委托书。
4.接受客户交易指令(或订单)。
期货交易订单即客户给予经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某些特定条件买入或卖出某一期货合约的一种指令。中盘商按照客户下达的订单要求来代客户进行期货交易。这种期货交易订单是事先印制好的一份内容完整的交易订单,它包括经纪行名称、客户账号、中盘商姓名及买进或卖出栏目,由客户填写买卖期货的名称、期货合约宗数、收交月份、交易所名称、价格限制或范围、有效时间等,最后由客户和中盘商分别签名。
中盘商最重要的职责是要明了客户意图,准确无误地代表客户下单,并确保客户的订单在交易场内妥善处理。因为稍微的疏忽即可能招致交易上的巨大损失。因此客户和中盘商下达的订单必须简单明了。
常用的订单术语有以下几类:
按时间因素划分:
(1)当日指令(DayOrder)。该指令是指只在当天有效的指令,如果当天未成交,订单自行失效。
(2)开放指令(OpenOrder)。该指令没有时间的限制,除非该订单成交或取消,或者订单上的合约到期,否则订单一直有效。
(3)取消前皆有效指令(GoodTillCancelledOrder)。该指令与开放指令相同,即除非该订单成交或取消,否则一直有效。
按价格因素划时代发:
(1)市价指令(MarketOrder)。这是最常用的一类订单,当客户发出该类订单时,仅指明所希望买(卖)的指定交割月份的合约张数,但并不指明具体的成交价格,只希望在最好的价格水平上买进或卖出。
(2)限价指令(Price-limitOrder)。这是指当交易价格达到某一限定价格时才执行的订单。有买入限定指令和卖出限定指令,前者是指在某一价格或低于该价格时开始执行的订单;后者是指在某一价格或高于该价格时才招待的订单。
(3)停止价指令(StopOrder)。这是一种当市场价格达到某一价位时才执行的订单。如停止买进指令在期货合约交易价格达到或高于停止价格水平时即转变为市场订单;停止卖出指令在期货合约交易价格降至或低于停止价格水平时即转变为市价订单。
5.在交易所内交易。
客户中盘商下达指令时,可以到经纪行填写书面订单,或将订单寄到经纪行,或打电话向中盘商下达指令,这种电话应录音并保留,事后要补填正式订单。中盘商收到指令后,交给经纪行委托部,委托部检查指令的内容后,在订单上打上收到的日期、时间的印戳,然后用电话、电传或电脑将订单通知经纪行在交易所内的工作人员。
期货交易所大厅内设有多个交易台,不同的商品在不同的交易台进行交易,不同收交月份的商品又在每个交易台的不同位置进行买卖。工作人员接到其所在经纪行传来的指令后,立即将写有指令内容的订单条快速送到交易台周围的场内中盘商手中,由场内中盘商执行交易。
期货交易一般采用自由竞价方式。在80年代中后期以来,世界期货市场出现了“计算机自动撮合成交”的交易方式,这是自由竞价交易的延伸。不论买进或卖出,交易都是在有关商品的交易台旁由场内中盘商之间或场内中盘商与自营商之间通过公开喊价进行的。交易时,彼此讨价还价,当交易活跃时,交易台前拥挤、嘈杂,往往需要用专门的手势辅助叫价。
如果客户的订单是市价指令,那么场内中盘商便立即执行;如果是限价指令,那么场内中盘商就将其他订单一起按价格归类等候,在市价变动到客户要求的范围时立即执行。如果一个场内中盘商手中同样价格的订单不止一份时,那么按订单收到的先后加以处理。
在交易完成后,场内中盘商要在原来的那张订单和专门的交易卡上写明成交价格及接受交易的对方中盘商或自营商的编号,然后交回给经纪行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立即将订单执行情况通知经纪行,经纪行再通知客户,并将交易详情送交结算所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