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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中国文献中同性恋举例

作者:哈夫洛克·霭理士 字数:19002 更新:2026-03-07 15:30:48

|附 录| 中国文献中同性恋举例

同性恋的现象在动物生活史里就有它的地位。它和人类的历史是同样的悠久,大约是一个合理的推论,一般的历史如此,中国历史大概也不成一个例外。

清代的文人纪昀号称博古;他在《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里说“杂说称娈童始黄帝”,下又有注说:“钱詹事辛楣如此说,辛楣能举其书名,今忘之矣。”纪氏称“杂说”,好像也引着一种记载,又说同时人钱大昕能举其书名,又像别有所本;无论如何,他以娈童始黄帝之说“殆出依托”。每一件事物,每一种现象,都要替它找一个最初的来历,找一个原始,原是富有历史意义的中国人的一个长处,但一定要把一件事物的起始确定一个年代,和传统的历史联系起来,那我们以为就有几分迂阔了。实际上,像同性恋一类的现象,既可以在人类以外的高等动物中发现,就根本无法追溯出一个最早的起点来。娈童始黄帝,也许是后世好事者的一个依托,好比许多别的事物我们大都追溯到黄帝一样;当代史家既怀疑到黄帝的存在,即黄帝本身亦未始不出“依托”,则纪氏的怀疑自更见得有其力量。不过,就事实论,无论黄帝有无其人,同性恋的存在必犹在黄帝或黄帝所代表的时代之前。

《商书·伊训》说到“三风十愆”,说“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臣下不匡,其刑墨”;三风之一叫“乱风”,乱风包括四愆,其一是“比顽童”。假如“顽童”所指的就是后世所称的“男风”,或“南风”,这无疑的是关于同性恋的最早记载了。历史的注疏家当然不用这种眼光来看,例如传统的孔安国传就说“耆年有德疏远之,童稚顽嚚亲比之”;不过一般的看法大都承认顽童就是娈童,纪昀就是这样承认;他所怀疑的是这一部分的《尚书》既出梅赜伪古文,所以也许不足为据,好比娈童出黄帝之说不足为据一样。

《战国策·秦策》,田华之为陈轸说秦惠王,所引荀息的一段话和我们的题目也有关系。晋献公“欲伐虞,而惮宫之奇存。荀息曰:《周书》有言,美男破老。乃遗之美男,教之恶宫之奇,宫之奇以谏而不听,遂亡;因而伐虞,遂取之”。这《周书》是所谓《逸周书》,或汲冢《周书》,全文是“美男破老,美女破舌,武之毁也”。宋代所辑《太平御览》引《逸周书》,又作“美男破产,美女破居”。无论如何,这里所说的美男,既与美女相提并论,是一个同性恋的对象无疑。

“比顽童”成为乱风的一种,以致伊尹对太甲的训诫里不得不特别提出;降至周代,“美男破老”或“美男破产”居然成为一种谚语;可见在商周两代,同性恋的现象不但存在,并且相当的流行,说不定在有的地方和有的时期里还有过成为一种社会病态的趋势。

这在周代,我们还可以找一些佐证。就春秋的一个段落说,一部《国风》里说不定有好几首诗是歌咏着同性恋的,特别是在《郑风》里;“郑声淫”是一向有名的。清代某人笔记说程廷祚(绵庄)注《郑风·子矜》一章,谓是两男子相悦之词。程氏有《青溪诗说》一种,不知是否即为此注所从出,可惜播迁以还,箧中存书不多,一时无法查考。《子矜》一诗是这样的:

青青子矜,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据《诗序》说,这是一首刺学校废坏的诗,何以见得是刺学校废坏,我们固然看不清楚,但何以见得是指二男子相悦,我们也看不明白,不知程氏还有什么别的依据没有。如果没有,而只是就辞气推论,那么,《郑风》中这一类作品实际上还不止一篇,例如《山有扶苏》《狡童》《褰裳》《扬之水》。前三诗再三提到狂且、狡童、狂童,而《褰裳》一诗的序里更有“狂童恣行”的话;《扬之水》一诗则有“终鲜兄弟,维予与女”“终鲜兄弟,维予二人”等句,只从辞气推论,又何尝不可以说有好几分同性恋嫌疑呢?

不过春秋时代的第一个同性恋的实例,也是记载上所见到的第一个实例,是出在齐国。《晏子春秋》里有如下的一段记载:

景公盖姣。有羽人视景公僭者。公谓左右曰:“问之,何视寡人之僭也?”羽人对曰:“言亦死,而不言亦死,窃姣公也。”公曰:“合(俞樾说,疑应作否字)色寡人也,杀之。”晏子不时而入见曰:“盖闻君有所怒羽人。”公曰:“然,色寡人,故将杀之。”晏子对曰:“婴闻拒欲不道,恶爱不祥,虽使色君,于法不宜杀也。”公曰:“恶,然乎!若使沐浴,寡人将使抱背。”

汉刘向校定《晏子春秋》的时候,就把这一段极有趣的故事,列入“不合经术者”的“外篇”,又别作说明,说“又有颇不合经术,似非晏子言,疑后世辩士所为者,故亦不敢失,复以为一篇”,即今“外篇第八”,而这段故事便是外篇中的第十二章。元人刻此书,在这一章下注着说:“此章不典,无以垂训,故著于此篇。”清卢文弨所藏吴勉学本《晏子春秋》,据说就没有这一章。近人张纯一作此书校注,也于章末作案语说:“此章当删。”我们如今应当感谢的是,此章虽“不合经术”,却始终没有被人删去。不合经术就是不经,不经就是不正常,同性恋与异性恋相较,的确是不正常,但亦不必删削。《郑风·子矜》,信如程绵庄所说,是一首两男相悦之词,孔子删诗也没有把它挑剔出来,扔在字纸簏里。

第二个实例是卫灵公之于弥子瑕,这在韩非子的《说难篇》里和刘向的《说苑》里均有记载。《说难篇》里说:

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刖。弥子瑕母病,人闻有夜告弥子;弥子矫驾君车以出。君闻而贤之曰:“孝哉,为母之故,忘其犯刖罪。”异日,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啖君。君曰:“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及弥子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固尝矫驾吾车,又尝啖我以余桃。”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

世称同性恋为“余桃断袖”之癖,一半就以这故事做典据,其余一半见后。

《郑风·子矜》一诗所歌咏的是不是同性恋,我们不敢断言,不过晋人阮籍的诗里,确乎有专咏战国时代两个同性恋的例子而借以寄兴的一首诗。阮氏有《咏怀诗》十七首,第三首是:

昔日繁华子,安陵与龙阳:

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

悦怿若九春,磬折似秋霜,

流盼发姿媚,言笑吐芬芳;

携手等欢爱,宿昔同衣裳,

愿为双飞鸟,比翼共翱翔;

丹青著明誓,永世不相忘!

安陵与龙阳便是战国时代的两个同性恋的实例了。前者出《战国策·楚策》,后者出《战国策·魏策》,亦均见刘氏《说苑》。安陵君的故事是这样的:

江乙说于安陵君,曰:“君无咫尺之地,骨肉之亲,处尊位,受厚禄;一国之众,见君莫不敛衽而拜,抚委而服,何以也?”曰:“王过举而色,不然无以至此。”江乙曰:“以财交者,财尽则交绝,以色交者,华落而爱渝;是以嬖色不敝席,宠臣不避轩(按避字亦应作敝或弊,见《文选》阮籍《咏怀诗》注);今君擅楚国之势,而无以自结于王,窃为君危之。”安陵君曰:“然则奈何?”曰:“愿君必请从死,以身为殉,如是必长得重于楚国。”曰:“谨受令。”

三年而弗言。江乙复见曰:“臣所为君道,至今未效,君不用臣之计,臣请不敢复见矣。”安陵君曰:“不敢忘先生之言,未得间也。”

于是楚王游于云梦。结驷千乘,旌旗蔽天,野火之起也若云蜺,兕虎嗥之声若雷霆。有狂兕车依轮而至;王亲引弓而射;一发而殪。王抽旄而抑兕首,仰天而笑曰:“乐矣,今日之游也!寡人万岁千秋之后,谁与乐此矣?”安陵君泣数行下而进曰:“臣入则编席,出则陪乘,大王万岁千秋之后,愿得以身试黄泉,蓐蝼蚁,又何如得此乐而乐之?”王大说,乃封坛为安陵君。

宋鲍彪注说安陵君名坛,失其姓。《说苑》,坛作缠。唐人所辑的《艺文类聚》则也作坛。楚王,《说苑》作楚共王,而今之《楚策》则次于楚宣王之后。

龙阳君的故事则见《魏策》:

魏王与龙阳君共船而钓。龙阳君得十余鱼而涕下。王曰:“有所不安乎?如是何不相告也?”对曰:“臣无敢不安也。”王曰:“然则何为涕出?”曰:“臣为王之所得鱼也。”王曰:“何谓也?”对曰:“臣之始得鱼也,臣甚喜;后得又益大,臣直欲弃臣前之所得矣;今以臣之凶恶,而得为王拂枕席;今臣爵至人君,走人于庭,避人于途;四海之内,美人亦甚多矣,闻臣之得幸于王也,必褰裳而趋大王,臣亦犹曩臣之前所得鱼也,臣亦将弃矣;臣安能无涕出乎?”魏王曰:“误,有是心也,何不相告也?”于是布令于四境之内,曰:“有敢言美人者族。”

龙阳君姓名均不传。所称魏王又不知究属是哪一个,唯《策》中则次之于安釐王后。元人吴师道重加校注本说:“此策不知何王,未可以安釐衰季之世,遂附之也。”无论如何,后人称同性恋为“龙阳”,源出于此。

安陵与龙阳两例也有人以为不是男子,而是女子。吴师道重加校注本,于龙阳君下辨正说:“幸姬也,《策》言‘美人’,又云‘拂枕席’,此非楚安陵君、鄢陵君、寿陵君、赵建信君之比;长孙佐辅于《武陵》等诗,用‘前鱼’字,皆以宫人言之。”这种辨正的说法也未免太天真了,好像“拂枕席”的人非“幸姬”不可,而嫉妒女的美人得宠的人,更非自己是一个女的美人不可!长孙佐辅是唐德宗时候的诗人,偶尔引用前后鱼来比拟宫人,注意之点原在宠幸的前后得失,而不在对象是男是女,又何尝不可以。另一个唐人司马贞,作《史记索隐述赞》,于《佞幸列传》后面说“泣鱼窃驾,著目前论”,也引用到这个“鱼”字的典故,吴氏不参考到他,而偏要参考到一个诗人,这也是令人难于索解的。吴氏把楚安陵君和鄢陵君、寿陵君以及赵国的建信君相比,也欠斟酌。安陵君事已见上文;鄢陵君与寿陵君见《楚策》庄辛谏楚襄王章,建信君见《赵策》孝成王下;都是所谓幸臣,但应知所谓幸的程度很不一致,安陵君的幸可以到“入则编席”的程度,而鄢陵寿陵,则记载所及,只到一个“出则陪乘”的程度,关于建信君,则“从辇”而外,史有“所以事王者以色”的话,但“事”到什么程度,则又不详。所以至少就留传的记载而论,安陵君是不便与其余三人相提并论的。所谓“入则编席”是否与“拂枕席”同一意义,我们固然不敢断言,但在十分天真的吴师道氏看来,大概是不同的,因为照他的看法,“拂枕席”绝不是男子之事。至于安陵君,后世确也有误以为女子的。唐林宝《元和姓纂》说:“安陵小国,后氏之,安陵缠,楚王妃。”

这时代里还有一个美如女子的男子叫子都,一说姓冯。孟子也说到“不识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后世引用到子都,有以为美男子的代表的,也有以为同性恋的对象的,可惜文献不足,一时无从细究了。

司马迁作《史记》,班固作《汉书》,在列传部分特立“佞幸”一门,也替我们留下好几个同性恋的例子。合并了两书中《佞幸传》的内容说,前汉一代几乎每一个皇帝有个把同性恋的对象,或至少犯一些同性恋倾向的嫌疑:

高帝  籍孺

惠帝  闳孺

文帝  邓通、宦者赵谈、北宫伯子

景帝  周仁

昭帝  金赏

武帝  韩嫣、韩说、宦者李延年

宣帝  张彭祖

元帝  宦者弘慕、石显

成帝  张放、淳于长

哀帝  董贤

所谓佞幸,程度自大有不齐,方式亦不止一类,方式之中,同性恋当然是一种。但究属依恋到什么程度,各例之间,大约也很有区别。姑且归纳成下列的四类:

一,非宦者——同性恋意味甚少,也许是完全没有的。

二,非宦者——同性恋意味较多以至于很显然的。

三,宦者——同性恋意味较少的。

四,宦者——同性恋意味较多的。

属于第一类的是:景帝的周仁、昭帝的金赏、武帝的韩说、宣帝的张彭祖、成帝的淳于长。关于周仁,《史记》说“宠最过庸,不乃甚笃”。关于金赏,《汉书》也有同性恋的说法。至于韩说,两书只说他“佞幸”或“爱幸”。《汉书》说张彭祖“少与帝微时同席研书,及帝即位,彭祖以旧恩封阳都侯,出常参乘,号为爱幸;(然)其人谨敕,无所亏损”。淳于长“爱幸不及张放”,《汉书》又说他“多畜妻妾,淫于声色”,并且还和许皇后姊龙雒思侯的寡妻名叫孊的私通,后又取为小妻,足征其同性恋的兴趣,无论主动或被动,是不会浓厚到什么程度的。

高帝的籍孺、惠帝的弘孺、文帝的邓通、武帝的韩嫣、成帝的张放和哀帝的董贤,则属于第二类。关于二孺,《史记》说:“此两人非有才能,徒以婉佞贵幸,与上卧起……孝惠时,郎侍中皆冠贝带,傅脂粉,化闳籍之属也。”《汉书》袭用这一段文字,几乎完全一样。二孺后来都“徙家安陵”,这安陵和上文安陵君所封的安陵固然不是一地,一在今陕西咸阳,一在今河南郾城,但也正不妨先后辉映。

籍孺、闳孺的孺字很值得研究。孺的本义是乳子,是童子。《礼记·曲礼》下说:“大夫曰孺人”,即大夫之妻称孺人;注说:“孺之言属”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说:“按,妻与孥,类也。”所以《左传》哀公三年,季桓子妻南氏,即称孺子,叫“南孺子”;《战国策·齐策》说:“齐(闵)王夫人死,有七孺子者皆近”,可以继立为夫人,如今籍孺、闳孺也名为孺,可见孺字的用法,到此前后共有三个。最初,只限于男童;后来又用到妻子身上,认为妻孥可以属于一类,无妨通用;最后,除了普通的用法而外,又用到一种特别的男童以至于男人身上,而这种男子,虽然性别属男,而颇能执行“妻道”或“妾妇之道”。籍孺、闳孺显然就是这一种男子了。这不是很有趣吗?妻孥可以通用一个孺字,就近代性的生物学和性的生理学说,倒也不无根据,因为男女两性之中,就发育与分化的程度论,女性本属比较落后,或女性发育虽较早,而停止更早,呈一种中途阻滞的现象,因此和幼稚状态(infantilism)很相近,女性的发音尖锐,颔下不生毛发等特征,都是和儿童一般的。如今再进一步,让有些女性的男子和寻常做妻子的女子通用一个孺字,当然是更有理由,大凡有被动性的同性恋倾向的男子,在身心两方面往往和女子很相像,这是无须再加解释的。

在当时,大概孺字的用法和优字的用法是属于同一个性质的,即都是指一种比较特殊的人。《史记·佞幸列传》后面紧接着的《滑稽列传》就叙到楚国的优孟和秦国的优旃。优是一种乐人,“善为笑言”,并且借了笑言来讽刺,后来成为戏子,和伶字没有很大的区别。孺大概就成为以色媚人的男子的专称了。既有专称,则此种人当不在少数,不过籍孺、闳孺二人,因为见幸于两个皇帝,所以在史传上留下了名字。

邓通、韩嫣、张放、董贤也属于这第二类,但因为他们都是士人出身,所以不能再称为“孺”。关于邓通,《史记》说文帝“时时如通家游戏”,通亦“自谨其身以媚上”,“文帝尝病痈,通常为帝唶吮之”,证明他的爱文帝,在任何人之上,即太子以父子之亲亦有所不及。韩嫣与武帝于读书时即相爱,及武帝为太子,更相亲昵,后又“常与上卧起”。《汉书》关于这两人的记载也因袭《史记》,没有很大的变动。《汉书》说张放之于成帝,也常同卧起,且“俱为微行出入”。董贤在这许多例子中所造就的地位最高,年二十二,即为三公,哀帝兴会所至,甚至于要把汉家天下禅让给他。《汉书》说他“为人美丽自喜,哀帝望见,悦其仪貌”,不久便出则参乘,入同卧起。“尝昼寝,偏籍上袖,上欲起,贤未觉,不欲动贤,乃断袖而起,”恩爱一至于此,“余桃断袖”,向为同性恋的一个雅称,断袖的典故就托始于此。

属于第三类的例子是文帝的赵谈、北宫伯子、元帝的弘恭石显。赵谈,太史公因避父讳,改称赵同,“以星气幸,常为文帝参乘”,太史公在别处也有过“同子参乘,袁丝变色”的话,北宫伯子则“以爱人长者”见幸。《汉书》说他们在爱幸的程度上,都“不比邓通”。弘恭石显只是以巧佞蛊惑元帝,先后擅权,同性恋的痕迹,几乎完全没有。不过受过腐刑的所谓阉寺小人,身心两方面的品性往往与一般的男子不同,其所以能蛊惑人主,而人主终于受其蛊惑,其间多少总有一些性的诱力,是可以断言的。说见下文。

第四类只有一个例子,是武帝的李延年。《史记》说他“父母及身兄弟及女,皆故倡”,这是说都属于倡籍,都是乐人,是否男女都兼操淫业,则不得而知。以其女弟李夫人之事推之,延年大概原是一个美男子,“坐法腐”以后,便更有女性化的倾向,所以能够在短期内贵幸起来,与韩嫣相伯仲。两书也都说他与武帝同“卧起”。《史记》说他“久之寖与中人乱”,《汉书》则说与中人乱的是他的兄弟李季,似乎比较近理;裴骃《史记集解》引徐广的话,也如此说,大概徐广就以《汉书》为根据。

受过腐刑的人是不是容易成为男子同性恋的对象,历来专家的意见不很一致。德国性心理学家希尔虚弗尔德在他的《同性恋》一书的第十一章里,特别申说到阉寺现象或阉型寻常和同性恋并没有连带关系。霭理士则不以为然,还引了一些例子做反证,见《性心理学研究录》第二册《性的逆转》315页。阉寺现象,不论是天生的或人为的,都有显著的女性化的倾向,原是一个寻常的事实,但二三十年来在这方面做动物试验的专家,例如德国的汤德勒(Tandler)与格罗斯,又如利普舒茨,都以为经过阉割的动物并不呈雌性化,而成为无性化,或看去依然是像雄的。西班牙在这方面的权威马拉尼昂,则认为这是一个错误的观察,至少从动物方面得来的结论未必完全适用于人。他说,就在动物中间,一只阉过的公鸡也时常被其他公鸡认作母鸡,从而做交尾的尝试,而阉鸡自身亦时常作孵卵的姿态,则阉鸡有雌性化的倾向,可以推想而知(说详《性的进化与间性状态》一书,156页及注)。根据霭马二氏的见解,可知从前的宦官,大体说来,是要比一般男子容易有同性恋的倾向,或容易有成为男子同性恋的对象的倾向,是可以无疑的了。所以,赵谈、北宫伯子、弘恭、石显一类的例子,至少总有几分女性化的倾向,才会得到文帝与元帝的垂青。

《后汉书》只有《宦者列传》而无《佞幸列传》,从此同性恋的事迹在正式的史传里就不容易看到,特别是在六朝以后。不过后汉的宦者,总有一部分做过同性恋的对象,或可能成为此种对象,我们从范骅在传末评论中“恩狎有可悦之色”一语里已经可以看出来。

从此我们就得跳到晋末及六朝了。《晋书·载记》第十四说到苻坚:

初,坚之灭燕(慕容),冲姊为清河公主,年十四,有殊色,坚纳之,宠冠后庭;冲年十二,亦有龙阳之姿,坚又幸之;姊弟专宠,宫人莫进。长安歌之曰:一雌复一雄,双飞入紫宫……

宋王僧达有过两个同性恋的对象,一是军人朱灵宝,一是族侄王确。《宋书》卷七十五、《南史》卷二十一僧达本传都说:

僧达为太子洗马,在东宫;爱念军人朱灵宝;及出为宣城,灵宝已长,僧达诈列死亡,寄宣城左永之籍,注以为己子,改名元序……事发……加禁锢……僧达族子确,年少美姿容,僧达与之私款;确叔父休为永嘉太守,当将确之郡,僧达欲逼留之,确知其意,避不复往,僧达大怒,潜于所住屋后作大坑,欲诱确来别,因杀而埋之,从弟僧虔知其谋,禁呵乃止。

梁朝的诗人庾信也有一段同性恋的故事,不见于《周书》及《北史》本传,而见于《南史·梁宗室传》。《南史》卷五十一长沙王《萧韶传》说:

韶昔为幼童,庾信爱之,有断袖之欢,衣食所资,皆信所给;遇客,韶亦为信传酒。后为郢州,信西上江陵,途经江夏,韶接信甚薄,坐青油幕下,引信入宴,坐信别榻,有自矜色。信稍不堪,因酒酣,乃径上韶床,践踏肴馔,直视韶面,谓曰:“官今日形容,大异近日。”时宾客满座,韶甚惭耻。

《陈书》卷二十和《南史》卷六十八又载有韩子高的一例。《陈书》子高本传说:

韩子高,会稽山阴人也,家本微贱。侯景之乱,寓在京都。景平,文帝出守吴兴,子高年十六,为总角,容貌美丽,状似妇人,于淮渚附部伍寄载欲还乡。文帝见而问之曰:“能事我乎?”子高许诺。子高本名蛮子,文帝改名之。性恭谨,勤于侍奉,恒执备身刀,及传酒炙。文帝性急,子高恒会意旨……文帝甚宠爱之,未尝离于左右。文帝尝梦见骑马登山,路危欲堕,子高推捧而升……

唐李翔《陈子高传》所叙略同,唯姓陈而不姓韩:

陈子高,会稽山阴人,世微贱,织履为生。侯景乱,子高从父寓都下;时年十六,尚总角。容貌颜丽纤妍,洁白如美妇人,螓首膏发,自然蛾眉:乱卒挥白刃,纵横间噤不忍下,更引而出之数矣。陈司空霸先平景乱,其从子蒨以将军出镇吴兴,子高于淮渚附部伍寄载求还乡;蒨见而大惊,问曰:“若不欲富贵乎?盍从我?”子高本名蛮子,蒨嫌其俗,改名之。既幸,愈怜爱之。子高肤理色泽,柔靡都曼……性恭谨,恒执佩身刀,侍酒炙。蒨性急有所恚,目若虓虎,焰焰欲啖人,见子高则立解:子高亦曲意傅会,得其欢。蒨尝为诗赠之曰:

昔闻周小史,今歌明下童;

玉麈手不别,羊车市若空;

谁愁两雄并?金貂应让侬!

且曰:“人言吾有帝王相,审尔,当册汝为后。”子高叩头曰:“古有女主,当亦有男后。”蒨梦骑马登山,路危欲堕,子高推捧而升……

据正史及李《传》,子高有武功,官位很大,废帝时坐诬谋反伏诛。李《传》又说子高与陈霸先的女私通,陈女早就许婚王僧辩的儿子王,因而引起陈氏对王氏的袭击,事与我们目前的问题不很相干,且李《传》性质为小说家言,所以一概未引。明代中叶时,一位笔名秦台外史的作曲家所作《裙钗婿》,就以《陈书·韩子高传》和李《传》做张本,剧中本“有情人都成眷属”之旨,即以子高与陈女作配,子高成婚的晚上,尚是“女妆”,所以剧名是《裙钗婿》。

韩子高或陈子高实有其人,并且是一个同性恋的对象,是不成问题的。陈蒨后来就是陈文帝。清人笔记朱梅叔《埋忧集》卷三,引到蒨赠子高的最后两句诗,把蒨误作霸先,即误以文帝为武帝,把同性恋的主动一方完全弄错,稗官野史往往有这一类张冠李戴的笔墨,其实文献尚差足征信,稍一复按,便可以明白的。

至于北朝,在元魏的时代我们可以看到两个例子,其中一个实际上不是同性恋的例子,而是“哀鸿现象”,即男扮女装的现象的例子,并且连哀鸿现象,也是出乎外缘的强迫的。《北史》卷十九说,北齐文宣帝篡魏,把彭城王元韶剃去“鬓须,加以粉黛,衣妇人服以自随”,曰:“以彭城为嫔御。”史家随后也说:“讥元氏微弱,比之妇女。”后来文宣帝大诛魏宗室,韶也就绝食而死。其他一例是很实在的。《北史》同卷上说:“汝南王(元)悦……为性不伦,俶傥难测……有崔延夏者,以左道与悦游,合服仙药松术之属,时轻舆出采之,宿于城外小人之所,遂断酒肉粟稻,惟食麦饭;又绝房中,而更好男色,轻忿妃妾,至加捶挞,同之婢使……”观悦传全文,可知他不但爱好男色,有施虐恋的行为,并且还有其他精神上的不健全。又《北史》卷五十说,辛德源和裴让之“特相爱好,兼有龙阳之重”;唯《北史》卷三十八让之传和《北齐书》让之传、《隋书》德源传对于这一点都没有记载。

此外,南北朝史传中有无其他同性恋的实例,一时不及详考。唯梁简文帝集中有过一首专咏娈童的诗:

娈童娇丽质,践董复超瑕。

羽帐晨香满,珠帘夕漏赊;

翠被含鸳色,雕床镂象牙。

妙年同小史,姝貌比朝霞。

袖裁连璧锦,床织细种花;

揽裤轻红出,回头双鬓斜;

懒眼时含笑,玉手乍攀花。

怀情非后钓,密爱似前车;

定使燕姬妒,弥令郑女嗟!

首两句点题,次四句说所居环境,又次二句说年貌,又次六句说衣着姿态,最后四句说情怀,与女子的并无二致。又《北史·齐本纪·废帝纪》里说,国子助教许散愁应宣帝“先生在世何以自资?”的问,说:“散愁自少以来,不登娈童之床,不入季女之室,服膺简策,不知老之将至。”也可见当时用了“登娈童之床”来“自资”,来消磨岁月的人,大概绝不止少数,否则此老在寥寥数语的答辞里又何必特别提到这一点呢?而同时同国的颜之推在《家训》的《勉学》篇里也劝告子弟辈说“梁朝全盛之时,贵游子弟……无不熏衣剃面,傅粉施朱,驾长簷车,跟高齿屐,坐棋子方褥,凭斑丝隐囊,列器玩于左右,从容出入,望若神仙。”南朝有到此种风气,再加上简文帝的诗,也不能不教人联想到同性恋的倾向;而审如颜氏的描绘,梁朝贵游子弟的招摇过市,竟和后来清代嘉道以后的“相公”很有几分相像!我们从这两段文献里也可以推知同性恋在当时竟可以说是大江南北上流社会所共有的一种风气。

晋代六朝同性恋风气的相当流行还有一个文献上的佐证。晋阮籍《咏怀诗》十七首里,有一首专咏安陵君与龙阳君,已见上文,在当时必有所指。张翰有《周小史诗》。宋谢惠连有《赠小史杜灵德诗》。所称小史,是否必为同性恋的对象,为后世俊童一般,虽不可必,但后世往往引为同性恋的典故。即如梁简文帝与陈文帝的诗里都提到小史的名称,而陈文帝所引的周小史大概就是张季鹰诗中的对象。不过手边文献不足,季鹰的诗既找不到,而谢惠连所赠杜灵德诗,今本集中又未载,所以终究未便加以断定。

晋代和六朝是一个十分讲究品性的时代,所以一方面有《世说新语》一类专讲人品故事的书流传下来,而另一方面在正式的史传里,一个人的品貌、方技、婚姻、寿命,以至于身心两方面的种种变态与病态也多少有些记载,我们在这一时期居然还找到不少的资料,显而易见是这种讲究品性的风气之赐了。各种品性之中,记载得最多的是姿容,是容仪,男子而亦讲究姿容,中外的历史里似乎只有两个时代,在西洋是希腊,在中国就是两晋六朝了(参看拙著《人文史观》237—239页)。在一个男子也讲究姿容的时代,同性恋现象的比较发达,也是可以推论得到的一件事,在古代的希腊,事实确乎是如此。据西洋学者的研究,希腊的哲人把同性恋看作比异性恋还要圣洁,因为它更能“超乎象外”;南北朝的人是否有同样的看法,我们不得而知,因为当时的哲人在这方面没有什么“设词”流传下来,但同性恋的不受社会的过分歧视与道德的过分贬薄,是一望而知的。

从此以后,情形就不同了。正史的记载既不可得,我们就不得不求诸小说,求诸稗官野史,而稗官小说的笔墨,虽间或比较细密,但文人好事,古今通病,或无中生有,或以假作真,或过于渲染,其可靠的程度必须视每一例的情形分别断定。自唐至宋元,我所见的此种文献不多,只得暂付阙如,容俟将来补纂。唯元人林坤(载卿)《诚斋杂记》,载一则说:“吴潘章少有美容仪,时人竞慕之,定国王仲先闻其美名……因愿同学,一见相爱,情若夫妇,便同衾共枕,交游无已;后同死……葬于罗浮山,冢上忽生一树,柯条枝叶,无不相遭;时人异之,号为共枕树。”这一例怕很靠不住。《诚斋杂记》的内容最杂,东拼西凑,既不言出处,又不著年代;例中所云潘章王仲先二人姓名也未见其他记载,疑是把三国时吴的潘璋,魏的王粲二人硬扯在一起(王粲字仲宣,南音“先”“宣”相近),并无事实根据。不过“共枕树”的神话倒有几分意思,多少可以反映出社会对于同性恋的一部分态度来。

到了明清两代,稗官野史的留存于今的既多,同性恋的例子也就比较容易找到。下文所举的十多例,拟先用一表列举出来,其中一部分值得稍加铺叙,则依次于表后分别为之,余则不再浪费笔墨。

上表中第一例见明人徐学谟(叔明)所作乐府及序。诗题为《头陀生行》;序说:“头陀生者,故辽藩弄儿,国亡后,祝发入道,为襄阳罗者所得;余哀其穷,释焉,作是篇。”关于同性恋的诗歌,我所见到的以此为最长。全部转录如下:

江陵昔日重欢宴,侍儿俱在芳华殿;

酣歌那省《风愆篇》?狎比惟看《佞幸传》。

是时头陀生几年,鬟云缭绕垂两肩;

宫娥望幸不得前,众中一身当三千。

自谓秾华可长久,狂飙忽集章台柳,

天上才飞司隶章,宫中已授邪臣首;

白马盟寒带砺空,黄龙谶应狐狸走;

六王之鬼馁不脯,曳裙宾客为钳徒;

头陀何物么麽者,飞身化作昆仑奴!

袖闲金错一匕首,腰下赤羽双仆姑,

禁门跃出青天杳,白日重关失万夫。

往日红颜堪一掷,行云过眼湘江碧,

黄金散尽舞台倾,青鬓误身真可惜;

转盻君恩不到头,并州断送旧风流,

欲寻云外龙堂寺,不觉秋深燕子楼。

浮生如露亦如电,流浪年光飒飞箭,

伤心莫话啭春莺,埋骨堪投定慧院。

朅来何事逐红尘,犹是从前一幻身,

香飘腻玉侵罗帣,泪决流波湿汉津。

紫盂白衲强装束,伶俜还带双蛾蹙,

阶下低头望使君,十年前是荆州牧,

奏当还识圣恩宽,谳书终贷伶官戮。

故国凄凉莫叹嗟,飘零行脚向天涯,

纵然未了三生债,更望何门认主家?

按《明史》卷一百十七太祖诸子传二,说:太祖第十五子辽简王植,初封卫王,后改封辽,建文中,靖难兵起,被召归朝,又改封荆州;故虽称辽藩,而封地实在荆州。七世孙嗣王宪,“以奉道为世宗所宠,赐号清微忠教真人……隆庆元年,御史陈省劾宪诸不法事,诏夺真人……明年,巡按御史郜光先复劾其大罪十三,命刑部侍郎洪朝选往勘,具得其淫虐僭拟诸罪状;帝以宪宜诛,念宗亲免死,废为庶人……辽国除”。辽藩改封荆州,故徐诗称“江陵”;诗中未说明同性恋的主角,但以史实推之,当是朱宪无疑,宪是太祖的八世孙,朱植的七世孙,故诗中有“六王”之语。叔明曾为荆州知府,故又有“十年前”之语。唯有一层与史不合,诗有“宫中已授邪臣首”之句,而史则明言宪以宗亲未邀显戮,只是废为庶人而已。

表中二、三、四三例不值得再加铺叙。第五六两例是比较有趣而也是比较可信的。第六例叶舒崇字元礼,江苏吴江人,是明季叶绍袁的孙,才女纨纨、小纨、小鸾的从子,清康熙时以进士官内阁中书,举鸿博,未试卒,作传的人称他“美丰仪,望之如神仙”。《张氏卮言》有《叶先生冥缘》一则说:叶先生弱冠“以迎入学,骑马过彩楼下,有闺秀见而慕之,欲以为夫,单思染病,临绝始告父母,乃召先生永诀,先生亦呜咽不自禁。十六年后,公车计偕,至山左,于途中得一俊童,不告父母,随至辇下,欢爱之笃,过于伉俪,后俊童病亡京邸,先生哭之几绝,未及半年,亦没于都下。一时钟情眷恋,转女成男,尚胶漆相投如此!……冤业相传,未五十而毕命;死时人共见所欢俊童,现形至床前,共握手而逝。噫哉!叶元礼止一世耳,而此闺秀者,已经再世矣。昔为叶死,今又为彼死,冥缘相续,皆此爱心不忍舍割之所致也”。《卮言》的作者又为此事赋诗六首,不外冥缘相续,牵惹无穷之意,姑不具引。

第五例的事迹没有第六例的清楚。林嗣环,字铁厓,生平一时不及详考。褚人获《坚瓠集》引《词苑丛谭》说他“口吃,有小史,名絮铁,尝共患难,绝爱怜之,不使轻见一人。一日,宋观察琬在坐,呼之不至,观察戏为《西江月》词。”宋琬即宋荔裳,清初有名的词人,和同时的施闰章愚山齐名,他的词是值得一引的:“阅尽古今侠女,肝肠谁得如他,儿家郎罢太心多,金屋何须重锁?羞说余桃往事,怜卿勇过庞娥,千呼万唤出来么?君曰期期不可。”宋氏有《安雅堂集》,此词是否载集中,一时亦无法检看;“勇过庞娥”指的是“尝共患难”时出过力,“期期不可”指的是林某的口吃,看来大概不是一篇赝作。

第七例春江公子不知究指何人。袁子才的《随园诗话》说他貌似妇人,与妇不睦,而好与少俊游处,或同卧起,不知乌之雌雄。曾赋诗说:“人各有性情,树各有枝叶,与为无盐夫,宁作子都妾。”他的父亲,官中丞,见而怒之,他又作诗说:“古圣所制礼,立意何深妙?但有烈女祠,而无贞童庙!”后公子入翰林,尝至天禄居观剧,有参领某,误以为伶人而加以调笑,旁人为公子抱不平,公子却说:“夫狎我者,爱我也,子独不见《晏子春秋》谏诛圉人(见上文)章乎?惜彼非吾偶耳。怒之则俗矣。”

第八、九两例都有当时的名人做证人,自属可信。这名人是程晋芳鱼门。两例都出袁子才《子不语》。清初“御史某巡按福建,有胡天保者,爱其貌美,每升舆坐堂,必伺而睨之;巡按心以为疑,卒不解其故。居亡何,巡按游他邑,胡竟偕往,阴伏厕所观其臀。巡按愈疑,召问之,初犹不言,加以三木,乃云:‘实见大人美貌,心不能忘,明知天上桂,岂为凡鸟所集,然神魂飘荡,不觉无礼至此。’巡按大怒,毙其命于枯木之下”。据说胡天保后来被阴司封为“兔儿神,专司人间男悦男之事”。闽人为之醵钱立庙,灵验如响,香火很盛。程鱼门说:“此巡按未读《晏子春秋》劝勿诛羽人事,故下手太重。”袁氏在下文便接着说:“若狄伟人先生颇不然,相传先生为编修时,年少貌美,有车夫某亦少年,投身入府,为先生推车,甚勤谨,与雇直钱不受;先生亦爱之。未几病危,诸医不效,将断气矣,请主人至,曰:‘奴既死,不得不言,奴之所以病至死者,为爱爷貌美故也。’先生大笑,拍其肩曰;‘痴奴子,何不早说。’厚葬之。”此例为程鱼门说,而为子才所引,抑为子才自说,在没有新式标点的文字里是看不出来的。狄伟人不知何人,和康熙间溧阳进士狄亿字立人的不知有无关系。

第十例陈仲韶与多官出袁氏《续子不语》,事出有因,当非虚构,但行文遣意颇类小说家言,故不具引。第十一例的方俊官是一个伶人,“幼以色艺登场,为士大夫所赏,老而贩鬻古器,时往来京师……自言本儒家子,年十三四时,在乡塾读书,忽梦为笙歌花烛,拥入闺闼,自顾则绣裙锦帔,珠翠满头,俯视双足,亦纤纤作弓弯样,俨然一新妇矣;惊疑错愕,莫知所为;然为众手扶持,不能自主,竟被扶入帏中,与男子并肩坐,且骇且愧,悸汗而寤。后为狂且所诱,竟失身歌舞之场”。当时有一位诗人,姓倪字余疆,有一首感旧诗“落拓江湖鬓有丝,红牙按曲记当时,庄生蝴蝶归何处,惆怅残花剩一枝”,就是为俊官晚年做的。

第十二例毕沅秋帆和李郎的关系,一则因为毕氏官大,再则因为时代较近,是很多人都知道一点的,特别是在陈森的《品花宝鉴》一书流行之后,书中主角田春航显然是暗射着毕秋帆。当时的诗人如袁子才等都有《李郎曲》之作,而袁作亦最为脍炙人口,其中如“果然胪唱半天中,人在金鳌第一峰,贺客尽携郎手揖,泥笺翻向李家红,若从内助论勋伐,合使夫人让诰封”一类的语句,描写毕氏中状元时节的光景,最为有声有色。当时的某相国,仿佛是溧阳史贻直,直称李郎为“状元夫人”,近代同性恋的佳话,这不能不说是最冠冕的一例了。

表中最后一例是两个同性恋的女子,从前的女子深居简出,既不与一般社会往还,更少与异性接触的机会,所以同性恋的倾向特别容易发展,所谓“闺中腻友”大都带几分同性恋的色彩。不过见于记载的却极少,也为的是深居简出不易为外人所窥探的一个原因。以前拙作《冯小青》说小青在发生影恋以前,也有过一段同性恋的历史,而其对象是进士杨廷槐夫人,可以说是见于记载的很难得的一例。这第十三例载在诸晦香的《明斋小识》,标题是《二女同死》。“海盐祝公,掌教上海书院,挈爱妾偕至;居相近,有待字之女,弱态盈盈,能诗善绣,为芳闺良友。未几女适人,倡随不笃,愿空房伴孤帐,谨守女箴,持斋礼佛;暇或诣祝,挑灯款语,恒至雨夜,绵绵不寐。九月中,忽于人定后,启户齐出驱口,冥搜无迹,凌晨浮于河,两女犹紧相偎抱,时瞿子冶应绍有小传,备载端委。”此小传目前不知尚在人间否,但即使可考,恐怕也没有多大的参考价值,诸氏说它“语多奇丽,可新耳目”,可知在文人手里,这类现象不过是一种新鲜的话柄,可供铺张之用罢了,要寻觅比较细密的观察,比较翔实的记述,是不可得的。

同性恋的现象,有时候,在有的地方,会发达成一种风气。古远的无可查考,即如清代的福建、广东以及首都所在地的北京,都有过这种风气。

褚人获《坚瓠集》中有《南风》一则,称此风“闽广两越尤甚”。袁枚《子不语》讲胡天保做“兔儿神”的一节说,胡天保既死,“逾月托梦于其里人曰:‘我以非礼之心,干犯贵人,死固当然,毕竟是一片爱心,一时痴想,与寻常害人者不同,冥间官吏俱笑我,揶揄我,无怒我者;今阴官封我为兔儿神,专司人间男悦男之事,可为我立庙招香火。’闽俗原有聘男子为契弟之说,闻里人述梦中语,争醵钱立庙,果灵验如响,凡偷期密约有所求而不得者,咸往祷焉。”这是一派神话,但神话大抵有社会学的根据,并非完全向壁虚构。闽俗契哥契弟之说原是流传已久的。至冥间官吏的态度,只是嘲笑、揶揄而不怒,也正是阳间社会的态度;中国社会对于这一类变态的态度,一向也恰恰就是这样,与西洋的迥然不同。(西洋在拿破仑别制法典以前,同性恋的代价是死刑!)也唯有在这种比较宽大的态度下,同性恋才会成为一时一地的风气。

唐人小说卢仝的《玉泉子》有《杜宣猷》一则下说:“诸道每岁进阉人,所谓私白者,闽为首焉,且多任用,以故大阉以下,桑梓多系于闽,时以为中官薮泽。”这一层不知和后来契哥契弟的风气有无渊源的关系,年代相隔甚远,未便妄加推断,不过阉人容易成为同性恋的对象是我们在上文已经讨论到的。

广州一带女子同性恋的风气是比较后起的事。海禁开放,广东最得风气之先,女子获取职业自由与经济独立的机会,从而脱离男子与家庭的羁绊也最早。说不定这其间有些因果关系。深居简出的女子容易发展同性恋是一个比较常见的趋势,而这显然是某一时代的比较短期的反响了;大抵妇女解放的过程,男女社交的发达,到达相当程度以后,这种风气自然会趋于消灭。关于广州女子的此种风气,记述得最肯定的是张心泰的《粤游小志》;张氏在《妓女》一则下说:“广州女子多以结盟拜姊妹,名‘金兰会’。女出嫁后,归宁恒不返夫家,至有未成夫妇礼,必俟同盟姊妹嫁毕,然后各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姊妹相约自尽。此等弊习为他省所无。近十余年,风气又复一变,则竟以姊妹花为连理枝矣。且二女同居,必有一女俨若藁砧者。然此风起自顺德村落,后渐染至番禺,沙茭一带,效之更甚,即省会中亦不能免。又谓之‘拜相知’,凡妇女订交后,情好绸缪,逾于琴瑟,竟可终身不嫁,风气坏极矣。”上文说女子同性恋的例子不易见于记载,祝氏妾与某氏女的同死,只好算是聊备一格;张氏的记载里虽无个别的例子可查,但事实上是等于千百个例子的总论,也可以差强人意了。

倡优并称,原是一种很古老的习惯,但称谓上“优”既列在“倡”后,事实上优的地位也并不及倡。据说在“相公”或“像姑”风气最盛的时代和地方,伶人对妓女相见时还得行礼请安。理由是很显然的,妓女是异性恋的对象,还算比较正常的,并且一旦从良,生有子女,将来还有受诰封的希望,而做优伶的男子,则可能成为同性恋的对象,那是很不正常的,在社会道德的眼光里永无洗拔的日子。在清代,优伶的子孙,以至于受逼被奸的男子,不许应科举考试是载在法令的,就是很好的例证(说详拙作《中国伶人血缘之研究》,236—237页)。

上文的十二个例子里,有两个例子提到过伶人和相公的关系,一是以伶人而兼做相公的方俊官,一是有相公资格而被错认为伶人的春江公子。两例都发生在北京,以时代论,大概都在乾隆年间,而从乾嘉以至清代末年,正是相公业最发达的时代,也就是陈森的《品花宝鉴》一书所描绘的时代,《品花宝鉴》是道光年间写的。至于在乾嘉以前,北京既久已为首都,此种风气当然不会没有,不过范围总属有限,只有少数特别的例子足以轰动一时罢了。读者到此,会很容易联想到《红楼梦》里的柳湘莲,于一次堂会演剧之后,被薛氏子错认为相公一流,妄思染指。不过这是说部中的例子,不足为凭。至于实例,则如崇祯年间从陕西到北京的宋玉郎,说亦见钮琇《觚賸》。又如清初从苏州入京的王紫稼,便是当时的诗人如钱谦益、龚鼎孳、吴伟业、陈其年等争相歌颂的王郎。后因纵淫不法,被置于法。尤侗的《艮斋杂说》说:“予幼时所见王紫稼,妖艳绝世,举国趋之若狂,年三十,游长安,诸贵人犹惑之……后李琳枝御史按吴,录其罪,立伽死。”徐的《续本事诗》也录其事。吴伟业《梅村集》中的《王郎曲》最为后世艳称,曲中有句说:“王郎三十长安城,老大伤心故园曲,谁知颜色更美好,瞳神剪水清如玉;五陵侠少豪华子,甘心欲为王郎死:宁失尚书期,恐见王郎迟;宁犯金吾夜,难得王郎暇,坐中莫禁狂呼客,王郎一声声顿息……”也足见王郎的魔力了。王紫稼的事,亦见后来梁绍壬的《两般秋雨庵随笔》卷四。我们还可以举第三个例子,就是乾隆中叶自四川金堂入京的魏三,一作韦三,也曾经风靡一时,当时人的笔记如礼亲王的《啸亭杂录》之类甚至说:“一时不得识交魏三者,则不以为人。”他是现在旦角梳水头和踩高跷的发明人。魏三生平,详吴太初《燕兰小谱》。沈起凤《谐铎》的《南部》一则里,对他有很严厉的评斥。

不过伶业与相公业兼营的风气,终究是到了乾嘉以后才盛行。清代无官妓之制,中叶前后,更不许京官狎妓,犯夜之禁极严,于是一种具有自然趋势的少数人的习癖进而为一种风气,以至于一种制度,在当时称为“私寓”制度。私寓开始的年代,我们不详,但它的收场,我们是知道的。清末北京伶界有一个开明分子叫田际云,艺名想九霄,他“以私寓制度,为伶界奇耻,欲上书废止之(宣统三年)。呈未上而被有力者阻挠;御史某受贿,诬彼以暗通革命党,编演新剧,辱骂官僚,下诸狱者百日。民国成立,彼以贯彻初衷故,请愿禁止私寓,终致成功”。(鹿原学人《京剧二百年史》260—261页)

关于相公的风气或私寓制度的内容,我们不预备细说,既成制度,其为倾靡一时,已经是可想而知的。不过,作者以前因研究伶人的血缘的关系,箧中曾经收集到不少关于伶人的汇传的文献,都属于这时期以内的。伶人的所以会有人替他做传,又因类归纳,分格品题,而成汇传,这其间除了艺术的欣赏而外,必有弦外之音,而此弦外之音无他,就是同性恋的倾向。如今不妨把此种倾向比较显著、比较“顾名”即可“思义”的若干书目列后:

这十多种作品的“捧角”的意味都很重。第一,从书名上可以看出来,有的竟等于开“花榜”,好像唐宋以来对待妓女的故事一样(明代最甚,见《续说郛》及李渔笠翁的剧本《慎鸾交》)。第二,从作者的假名上可以看到,书名里既大都有“花”和“香”一类的字样,作者的名字自然不得不有樵采、渔钓、摘撷一类的字样。而《众香国》一书的作者自称为“众香主人”,虽说一厢情愿,亦是情见乎词,其为有热烈的同性恋倾向的人,是最为明显的。

一种风气的造成,因素虽多,物以类聚和处领袖地位者的榜样究属是最重要的两个。即如上文提到的毕秋帆,因为有了一个“状元夫人”,据说他的幕僚也大都有一些“男风”的癖习。钱泳梅溪的《履园丛话》是清人笔记里比较很切实的一种,中间(卷二十二)有《打兔子》一则说:“毕秋帆先生为陕西巡抚,幕中宾客,大半有断袖之癖;入其室者,美丽盈前,笙歌既协,欢情亦畅。一日,先生忽语云:‘快传中军参将,要鸟枪兵弓箭手各五百名,进署侍候。’或问:‘何为?’曰:‘将署中所有兔子,俱打出去。’满座有笑者,有不敢笑者……后先生移镇河南,幕客之好如故,先生又作此语。余(钱氏自称)适在座中,正色谓先生曰:‘不可打也。’问:‘何故?’曰:‘此处本是梁孝王兔园!’先生复大笑。”要鸟枪兵弓箭手各五百名,才敷差遣,也正见同性恋者数量之多。

最后再约略说一说中国文献中对于同性恋的因缘做些什么解释。

自来在这题目上做解释的人不多,所论也多不切实,在科学不发达的时代,在这方面我们也正不必期望太奢。上列图解中共列四说,前三说都来自纪昀晓岚的记述,后一说则出张元赓的《卮言》。人体先后天之分,中国是早就有的,不过若和近代遗传学相比较,则和以前所称的先后天有两点不同。第一,先后天以脱离母体之顷为界线,而不以受胎之顷为界线,中医的“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话用的就是旧的分法。第二,父祖的先天和子孙的先天不一定有什么联系;性命是个人的,禀赋是个人的,分别受之于天,所以世代嬗递之间,不一定有什么关系。王充在《论衡》里谈性命最详,王氏所谓性,特别是所谓“随父母之性”的“随性”,颇貌似近代所论的遗传,实际上却依然不出“胎教”的范围,与遗传绝不相干。“随性”还是个人的,不过不由个人自己负责,而由母亲和一般的胎期环境负责罢了。至于汉以前的阴德阴祸之论,汉以后因佛教的输入而发生的因缘果报轮回之论,大都是一路的思想,即于受之于天而外,足以影响个人的先天事物,至多只是父母祖宗的后天,而不是父母祖宗的先天;父祖子孙虽各有先天,其间并无瓜葛。这并不否认以前也很流行的祖孙、父子、兄弟以至于叔侄甥舅大致相肖的说法。不过这是观察得到的常识,而往往只限于体格方面,至于心理的、精神的以至于道德的品性,那就得适用上文的那一套理论了。(参阅拙著《人文史观》中《人文史观与人治法治的调和论》一文。)在下文我们可以看到,两个先天说都还谈不到这些,谈不到父祖的后天行为和子孙的先天品质有什么因果关系,只谈到了本人的后天行为可以影响本人“转世”后的另一后天的遭遇,那显然完全是个人的了。

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上说:“凡女子淫佚,发乎情欲之自然,娈童则本无是心,皆幼而受绐,或势劫利饵耳。”他接着举一个例。“相传某巨室喜狎狡童,而患其或愧拒,乃多买端丽小儿,未过十岁者,与诸童媟戏,时使执烛侍侧,种种淫状,久而见惯,视若当然,过三四年,稍长可御,皆顺流之舟矣。有所供养僧规之曰:‘此事世所恒有,不能禁檀越不为,然因其自愿,譬诸狎妓,其过尚轻,若处心积虑,凿赤子之天真,则恐干神怒,某不能从。’后卒罹祸。”这就是所谓后天环境劫诱之说。

第二三两说亦见于《阅微草堂笔记》中的一种:《如是我闻》卷三,和上文所已引的方俊官的例子是在一起的。方俊官的例子发生以后,特别是因为方俊官幼年曾经做过一个“装新娘子”的梦,于是喜欢议论的纪氏和他一班气味相投的朋友就不免做一番因缘上的推敲。纪氏认为是“事皆前定”,新娘的噩梦示兆于先,相公的贱业证果于后。纪氏又说:“此辈沉沦贱秽,当亦前身业报,受在今生,不可谓全无冥数。”这都是第三说,先天淫恶果报说。

纪氏的朋友里有一个姓倪号余疆的所持的论调不同。他也从做新妇的梦入手,而引晋乐广对他未来的女婿卫玠所作梦的剖析的话(见《晋书》乐广本传及《世说新语·文学篇》)加以发挥说:“是想殊殆,积有是想,乃有是梦,既有是梦是想,乃有是堕落,果自因生,因由心造,安可委诸夙命耶?”这就是第二说,后天的意志堕落说,是一个从现在所谓自由意志方面觅来的解释。当时还有一个朋友姓苏号杏村的,又加以评议说:“晓岚以三生论因果,惕以未来,余疆以一念论因果,戒以现在,虽各明一义,吾终以余疆之论可使人不放其心。”纪氏也承认倪氏的话比较能“整本清源”,意思也就是说,一念不入于邪,则种因食果,不特今生不至于堕落,来生也不至于遭受业报而沦于微秽,那就成为第二与第三说的一个综合了。

关于叶舒崇的例子,张元赓认为那所爱的俊童就是某氏闺秀的后身,所以在他的诗里有“……今日迸形心内死,来生端的要相逢。忽忽年华十六春,公车山左走黄尘,马前来得人如玉,宛似曩时梦里身……直教两世婚姻续,昔女今男事更奇”等句;前两句指前一世,中四句指后一世,末两句合论两世。因缘前定,自唐人小说中《定婚店》一类的故事流行以后,本来已经成为民间信仰里很有力的一部分,如今添了轮回之说,更进一步地认为:前定的婚姻如果今世不能完成,来世定可以实现,也未始不是逻辑上应有的事;不过前一世是女的,何以后一世转而为男,追溯因缘的人却不求甚解地忽略过去了。这就是根据因缘轮回的第四说。

四个解释里,不用说,第一个是始终有它的地位的。第二个就有问题,除非我们相信意志有时可以绝对自由。第三第四两说我们在今日已不能不放弃,而代以遗传之说,这在拙译霭理士《性心理学》的第五章里已有详细的介绍,在此无须再加论列。还有一说我们应当注意的,就是四个解释都单单照顾到被动的同性恋者那一面,而与主动的同性恋者全不相干。何以某巨室特别爱好娈童,处心积虑地专以蓄养与培植娈童为事?方俊官的所以成为同性恋的对象,固有其内在的理由,但恋他的人又是些什么人?这些人又是怎样来的?这些人和寻常不喜欢“南风”的人又有什么区别,这区别又从何而来?叶氏俊童的出生固然由于某氏闺秀的爱念所唤起,即所谓“冥缘相续,皆此爱心不忍舍割之所致也”,但何以叶舒崇一面既能表示异性之爱于前,与常人无殊,而一面也能发生同性之爱于后,至知命之年而犹不衰?这些都是四个解释所未能答复而有待于近代科学的性心理学来答复的问题。

1942年12月25日脱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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