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出狱
十年恍如一眨眼就过去了,李思睿和关在同一天被放出监狱,两人看着站在监狱的门口,看着天空,有点茫然。
“老二,你说我们出来能干什么?”
关在一出来肚子就饿了,他看着他的好兄弟,心里也清楚,他们与世隔绝了这么久,肯定很多东西都变了。
李思睿没有回答关在的问题,只是一个劲地往前走。
他还没走几步,监狱大门开启的声音再次响起,出来的人是刘姐,刘松兰。
“我辞职了,以后我就跟着关大哥混。”
刘姐有五十岁的年龄了,却还这么勇敢地追求爱情,这一追就是十年,关在一直没松口,她也不气馁。
真爱哪有那么容易就得到的,像她这种普通人能遇到关在,能天天看着她爱的人吃她做的炸鸡腿,她心里就开心。
现在关在自由了,她也不愿意继续待在那个铁壳子里,这才半辈子呢,她还有好长的光景可以活,主要是能和她喜欢的人一起活。
李思睿三十了,俗话说三十而立,他二十犯事,三十才被放出来,他的人生要立起来,怎么说也得四十了。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寸头上戴着一个鸭舌帽,胡子刮得很干净,就是脸色不太好。
这十年,那个人都没来看过他,只有陈清,一个月来一次,十年如一日地给他过生日,送蛋糕,送礼物。
每个月陈清来的时候,还会和李思睿讲讲外面的事情,外面的发展,为了让李思睿的思想跟上,陈清还会拜托狱警给李思睿带书进去看,有时候是时事杂志,有时候是名著小说。
牢里的生活千篇一律,有了书,李思睿的牢狱生活才渐渐地变成彩色。
李思睿在外面的时候很不喜欢看书,他喜欢看电子版的东西,觉得纸质的书拿着又笨重,还得自己找书签别住。
可在监狱里,他静下心来感受纸质书本的魅力,感受每一个文字的魅力,李思睿收获很多,他还会写读书笔记,写日志。
文字记录生活,也记录过去。
“刘姐,我是个没出息的男人,将来我也不会有什么出息,你是个好女人,值得更好的男人配你,我配不上你。”
关在说的是心里话,他这辈子剩下的日子都想帮李思睿做事,李思睿是他的伯乐,刘松兰在他的心里,只是一个过客,一个印象比较深刻的过客,毕竟刘松兰这十年都没放弃他,也算得上是一个很专一的女人了。
“我不,我就要跟着你,你就是最好的。”
刘松兰认真地看着关在,她最喜欢的,就是关在的光头,关在是她见过最帅的光头。
“刘姐,我好歹也吃了你这么多年的鸡腿,关在不带你,你跟着我一起闯,你们两个就是我的左臂右膀了。”
李思睿明白关在的意思,他知道关在肯定被打动了,但怕害了人家,毕竟刘松兰到这个年纪了,也还没结婚生子,关在怕自己什么时候辜负了刘松兰。
但这么啰啰嗦嗦下去也不是办法,还不如先把两人栓一起,培养培养,总会有个结果的。
“好啊,李老板,以后刘姐跟你混。”
刘松兰哪里会不知道李思睿在替关在给她搭台阶,有李思睿在的地方,就一定会有关在,所以跟着李思睿做事,就是间接跟着关在了。
天色晴朗,路边种着整整齐齐的植被,公路上一尘不染,六月艳阳天,刚出来的时候觉得太阳还挺暖,现在李思睿烦躁得想打人。
“李老板,要不先去我家暂住,等我们找到工作了,再考虑其他的事情。”
李思睿诧异地看向刘姐,“你在鹿城有房?”
“有啊,我无父无母,也没什么亲戚,读完初中我就出来工作了,到现在也攒了不少钱,在十年前我就买房了,到现在靠收租,也差不多还清了外债。”
刘姐很淡然地回道,她仿佛觉得,在鹿城买房并不难。
“就是地理位置不是特别好,位置比较偏,不是中心城区。”
刘姐笑着补充道。
“有得住就行,刘姐,这个月就先麻烦你了。”
刘松兰摆摆手,“当初要不是你上去救关在,他早就没了,你要是愿意,可以在刘姐这里住一辈子,没差的啦。”
三人行,包租婆领向前。
刘松兰人十分勤快能干,也不爱捯饬那些化妆品护肤品,不爱逛商场,喜欢菜市场,喜欢小摊,喜欢热闹,没亲戚,就不用做人情花钱,除了日常开销,她把钱全部攒起来,在鹿城房价低迷的时候,看准时机,买了那栋房子。
房子有五层,没有电梯,刘姐住在最顶层。
第一层空有个店面,没人住,堆放着一些杂物,还有个负一层停车场,供租户停车。
“到了,这就是我的房子。”
刘姐骄傲地摆摆手,展示着她用血汗换来的家。
其实这个房子的地段还算不错,一公里外就有地铁,主要是很热闹,围着刘姐的房子向外扩展,有各种小吃摊,小饭店,附近还有一所小学,各种店面,也算得上是一个小城区了。
有学校的地方就有生意,有生意的地方什么都会有。
李思睿想了一路都没想到自己要做什么,等他看到这个房子的位置,他想到了,他要开个书店。
三个人爬上五楼之后,刘姐摆放好小吃,做好饭,招呼李思睿和关在吃饭。
“我想开书店,刘姐。”
话是李思瑞睿说出来的,可桌上的两个男人都看向刘姐。
要开店,最主要的就是店面。
李思睿看上了刘姐的店面。
“开呀,我大力支持,但是刘姐没什么钱,要去中心城区开书店,店租就贵得吓死人。”
刘姐其实有存款,可那是她的棺材本了,她舍不得拿出来让李思睿嚯嚯。
这年头,开书店根本赚不到什么钱。
大家都喜欢在手机上看书,很少人愿意出门逛书店,还花钱把书买回去看。
“刘姐,你误会了,我想借您一楼的店面,稍微装修一下,作为书店的店面,等书店盈利了,我再还你店租您看怎么样?”
李思睿想开书店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他自己本身喜欢纸质书,二是陈清告诉他,季屿川在写书,经过十年时间的沉淀,季屿川已经小有名气了,他想开个书店,摆上季屿川写的书,看见季屿川的书,他好像就看见了他们的过去。
睹物思人,也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