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天罡地煞闹江州!
这江州,有一家势力叫麟斋,它们是一处情报机构,大到南北方各大势力的情况,小到平民百姓逛青楼,去赌场,它都能查的一清二楚,没有人知道麟斋背后的主人是谁,也极少有人打他们的主意。
早些年间,麟斋训练了一批信鸽,用它们来传递消息,现在时代发展了,什么电报电话都被麟斋整上了。
在三年前,有人花重金请麟斋调查出了浙江一伙拍花子的踪迹,救出了十几个小孩,这伙拍花子的自然是不依不饶了,都是道上混的,三教九流什么都有,你一家卖情报的,凭什么就比贩卖人口的牛逼?
可结果,就是浙江省内,再也没有拍花子出现,先前那伙想找麟斋麻烦的人,全部剁吧剁吧扔沧江里了。
不过今天的麟斋,倒是招惹了一位煞神。
江州主街,醉香楼二层,满满当当的挤满了人,老板亲自上阵伺候,头上的汗珠就没停过,眼睛都被浸的酸涩无比。
这两伙人,是来吃讲茶的,通俗的讲就是双方谈判,划划道子,化干戈为玉帛。
这南边坐着的,是一个带着西洋礼帽的年轻人,后边站了不下二十口子打手,个个神情彪悍,目光坚毅。
北边坐着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一脸奸相,后边也跟着差不多数目的打手。
年轻人先是喝了一口茶水,随即笑道:“金三叔,你们这事做的不地道啊,你当我父亲那一万大洋是白给的,当天给了你银子,第二天你就把谛脉金刚现世的消息闹得天下皆知,怎么?欺负人呢?”
“贤侄啊!你说这话可就错怪我了,我又不是当家的,这说什么,我也不算呢!”
“那把你们当家的找来!我倒要看看,他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年轻人破口大骂,视眼前人如无物。
金三叔脸色微变,冷声道:“小王爷,说话可是要注意分寸的。”
前一句喊贤侄,后一句换成了小王爷,金三是故意为之,因为这个年轻人最厌烦别人喊他小王爷。
果然,年轻人的脸色变的铁青,他大吼道:“你当我是吓大的?我爱新觉罗家是不比以前了,可也轮不到你们这些跳梁小丑蹦跶!”
“这么说,没得谈了?”
年轻人摘下礼帽往后一仰,露出了一条又粗又亮的辫子,他指了指身后:“金三叔,你知道他们是谁吗?”
中年人摇头失笑:“呵呵,你比你爹可是差远了,带了几个人就想在江州找我的麻烦,信不信我让你回不去!”
年轻人没有理会他的威胁,慢条斯理的说道:“家父十五年前,在西域收养了一大批小乞儿,这您应该知道吧?”
“那又如何?”
“那批人在新疆沙漠里训练了整整五年刷掉了一半,剩下的个个都是一顶一的高手,回到浙江又训练五年后刷掉了一小半人,剩下了一百零八个,江湖人送雅号,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他们就是!”年轻人一摆手,后边的人均是上前一步。
听了这话,金三的脸一下子变的惨白,一张胖脸上不住的流着汗水。
都说江浙老王爷爱新觉罗·圣心手下,有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每一个人都堪比一流高手,在新疆沙漠训练的那几年,打的沙匪不敢露头,现在回了内地,就好比是猛虎归山,蛟龙入海,多年前,浙江有一叫做孙贵的土匪头子,手底下几百号人,啸聚山林,官府都拿他们没有办法,可自从圣心入主浙江后,孙贵以及他的手下就仿佛人间蒸发,再也没有动静了,这件事保不齐就是这一百零八个人做的。
如此凶悍之人,金三怎会不惧怕!
“贤侄,别生气嘛!这是两万块,算是补偿老王爷的,消息我也会立马停掉。”金三掏出一沓钞票,当即服了软。
笑话,他要是再敢疵毛,能不能走出醉香楼还得另说。
年轻人接过银票,微笑道:“拜托金三叔了!”
“好说好说!”
两个人皮笑肉不笑的离开了醉香楼。
“掌柜的,那胖子和那后生是谁啊?”跑堂的伙计问道。
“你可别多嘴,那个后生可是老王爷爱新觉罗·圣心的儿子,爱新觉罗·忆清,这要在前些年,板上钉钉的也是个王爷,那个胖子是麟斋的三当家,咱们都惹不起!”老掌柜的小声说道。
伙计惊讶的张大了嘴巴,趁着老掌柜不注意,拿走了忆清用的一双筷子,嘴里喃喃道:“王爷用过的筷子,我得留着当传家宝。”
忆清一行人离开醉香楼后,并没有着急离开,他知道金三不会善罢甘休,他也想掂量掂量这麟斋斋主的斤两!
果然,不到两炷香的时间,一伙人悄悄的从他们的四面八方围了上来。
江州是麟斋的大本营,不过此次带队的,并不是金三,而是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留着八字胡的刀条脸。
“来者何人!”忆清大大咧咧的喊着。
“麟斋六当家,杨刀!”
“无名小卒,斩了!”忆清大手一挥,身后一个红脸汉子把辫子往脖子上一盘,冲着高头大马杀了上去!
“不知好歹!”杨刀阴森一笑,旁边四个人哼哧哼哧的抬来了一条长枪,这长枪的重量其实没有那么重,可这打架讲究的就是个排场!
不过下一秒,杨刀就愣住了,他长枪还没拿到手,红脸汉子已经冲了上来!
“快拿枪!”
“不必了!”红脸汉子纵身跃起,一掌拍在了马头上。
枣红色的宝马惨叫一声,直接跪倒在了地上,眼睛鼻子里都摔出了鲜血,两条前马腿更是生生折断!
杨刀摔在地上,整个人都蒙了,他只看见一双鞋子出现在了他面前,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只剩下四个帮众抬着长枪傻傻的站在那里,哈喇子流了一地。
“杀人了!杀人了!”
“快跑啊……”
围观的人群里一阵骚动,所有人上气不接下气的逃离了现场,要他们看个热闹还行,可这闹市杀人,他们是真的害怕了。
杨刀带来的那些人,看到自己老大被一招击毙,都仓皇逃窜,能一掌拍死一匹马的猛人,他们可是得罪不起。
忆清气定神闲的拿出一根香烟,旁边的人立刻给他点上。
“做的不错,等着回去领赏!”他对着红脸汉子笑了笑。
繁华的大街上,现在一片狼藉,商铺关门,百姓逃跑,只剩下了忆清那帮人和地上的两具尸体。
“少爷,现在咱们怎么办?”红脸汉子叼着烟看向忆清。
“等!我倒要看看这麟斋有多牛逼!”
忆清冷哼一声,蹲在旁边还未收起的西瓜摊上掰了一块西瓜啃着,啃完后扔了两枚大洋,躲在墙角的瓜农老头看到这一幕,哭丧的脸总算是回复了过来,两块大洋买他的瓜摊绰绰有余。
忆清刚丢掉瓜皮,冷清的大街上,忽然尘烟四起!
一大队骑马的人气势汹汹的冲了过来。
“这次又是谁,脖子洗干净了嘛!”
“黄口小儿,安敢放此厥词!我乃麟斋五当家陈戟!”领头一人,要比金三还要壮硕,大脑袋锃光瓦亮,一看就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忆清擦了擦手,笑道:“素闻麟斋有一龙一凤一麒麟,怎么今日来的,都是些插标卖首之辈?”
“哈哈哈哈哈!”
“你们麟斋没人了吗?”
“还是赶快滚出江州吧……”
忆清的身后响起阵阵哄笑,陈戟眼中闪过一丝阴狠,他右臂举起,所有人都拿出了快枪,对准了忆清等人。
“怎么?耍赖皮,玩火器!有本事开枪试试!”
忆清向前一步,大喊一声,他这么有底气不是没有理由的,在江州地界上,傅兴云曾下过一条规定,江湖人比试,是江湖事江湖了,火器万万动不得,想玩也可以,先问问江军答不答应!
陈戟紧咬牙关,放在扳机上的右手,迟迟没有动作,他也害怕。
沉寂了一刹那,他索性扔掉快枪,一把抽出背后的鬼头大砍刀,纵马扬鞭,直取忆清头颅!
忆清一个翻身躲过他的一击,脚尖挑起了杨刀刚才丢弃的长枪,一枪扎进了马腹!
骏马吃痛,嘶鸣一声将陈戟甩了下来,忆清又是一枪,正中陈戟胸膛!
“起!”他大吼一声,脖子上青筋暴露!
二百斤重的陈戟硬生生被他挑了起来!
这一幕,惊呆了所有人,躲在墙角的,从门缝里偷偷观察的,都被忆清这一枪给镇住了!
“开枪!”远处一声厉喝传来!
麟斋的人瞬间从惊讶中走出,纷纷举起长枪,毫不犹豫的开了火!
“妈逼的真不讲究!老子去拧下他们的脑袋!”躲在一摞麻袋后边的红脸汉子,一脸愤恨的看着忆清,等他下命令。
“兄弟们都没伤着吧!”忆清也跳到了麻袋后面,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询问道。
“没有,都全须全尾。”
“那就好,等着看戏吧!”忆清微微一笑,往麻袋下方靠了靠。
麟斋的人还没开几枪,一声尖锐的哨响从南边传了过来。
“不好!快走!”下令开枪的青袍文士赶紧下令撤退。
可马还没调过来,穿着军装的大头兵就围了上来。
“谁开的枪!”尉官冷声问道。
青袍文士跳下马,拱手道:“兄弟,我是……”
“是不是你下令开的枪!”尉官堵住了青袍文士的话,枪口顶在了他的脑袋上。
“是我,可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麟斋……”
“麟你妈逼!”旁边的大头兵一枪托砸上去,人当场昏了。
“全部带走!”
江军来的快,走的也快,不一会的功夫,大街上就干干净净了。
趴在醉香楼二楼偷看的店小二,满面红光,激动的手舞足蹈。
很多年后,店小二成了醉香楼的老板,他平时最爱提的事情,就是民国三年这场恶斗,每提及此事,总是摸出一双筷子仔细擦拭着,末了,还少不了喝上两壶好酒。